。”
“你说换就换啊,三年的感情了,芳华其实也还好,就是虚荣心太重。”
“我声明啊刚才让你换女主角是开玩笑的,芳华是不错的,这样吧,这个案子后期的风险代理比例我4你6,也算是兄弟支持你一把。”
“别,别,这个案子你愿意带我做,而且一人一半,我已经很感动了,你也不容易,还有孩子父母要养,其实也没有什么,你们家玉颜就很有钱啊。”
“就这么说定了,你起来吧,我们研究一下案子。”
他们研究了案卷材料,认为案件的最关键证据是马达与黄绯的死亡时间,据马丽提供的证据:第一辆救护车于09:42分到达现场,经简单处置后发现黄绯更加危重,黄绯已经七窍流血昏迷不醒,10:18分到达市一医院时,医生经检查发现黄绯瞳孔放大没有呼吸与脉搏随即宣告黄绯死亡。
第二辆救护车于09:45分到达现场,拉起马达就奔向市二医院,但司机不熟悉道路,并且于10:10分时因为车速过快和前面一辆大货车发生追尾,司机受了重伤,随行医生受了轻伤,马达被甩下救护担架,第三辆救护车赶到现场并于10:50将这车命途多舛的受难者送到市二医院,随即医生宣告马达死亡。
张玉良想黄天南的代理律师肯定也在死亡时间上费尽心机——事实证明他这样推测是完全正确的,黄天南的代理律师是孙国维的助理,张玉良要再次与老东家在法庭上一见高下了。
10:18分黄绯的死亡时间可能会被突破,突破的形式当然是也只能是对黄绯进行了抢救——只有抢救才能证明黄绯当时并没有死。
当然,马达的死亡时间也要尽可能拖后——要有证据证明的拖后。
律师的工作不是还原事实真相(事实真相没有人会关心),而是发现法律真相。这是孙国维的名言——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人的,因为孙国维一度毫无节制使用他人名言。
张玉良和陈向东商量了一下,决定把市一医院事发当天所有值班医生的值班记录,手术台次,手术时间都调查清楚。另外,让马丽把马达当天的遗物整理一下,看看对推迟死亡时间有无帮助。
陈向东颇费周折地弄到了市一医院的医生值班记录。
马丽在整理马达遗物时发现他父亲摔坏的手机,拿到手机维修店去维修时发现当天10:48分时马达试图解锁手机因输错密码而没有成功。这样看来,10:48分时马达至少还活着。
开庭那天来了不少记者,法官也略显紧张。
不出意料,原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人是市一医院的当值医生王医生。
原告询问证人结束了,结论当然对张玉良他们不利,因为至少11:00仍在抢救中。
审判长允许被告对证人发问。
张玉良:抢救黄绯从何时间开始?
王医生:10:20多吧。
张玉良:你是不是一直都在抢救现场?
王医生(开始流汗):摇摇头。
张玉良:你离开过现场?
王医生:事情太多,记不清了。
张玉良:我来帮你回忆一下,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当天10:30分你有一台肝脏切除手术,在10:00你就应该为手术作准备,而不可能出现在抢救现场,对不对?
王医生:……
张玉良:提请法庭注意,证人作了虚假陈述,黄绯于当天10:18分送到医院便已经死亡,而马达于当天10:48分时还在试图解锁手机,但很可惜,他输错了密码,所以,黄绯先于马达死亡。
马达与黄天南是黄绯的两个法定继承人,黄绯在绿如蓝集团的股份每人继承一半,而马达的所有财产包括他继续黄绯的财产和他在绿如蓝集团的股份由他的唯一法定继承人马丽继承。
法院的判决书也支持了被告代理的意见,这样张玉良和陈向东也拿到了超额完成的代理费四百万元,张玉良给了陈向东60%。
这个案子的代理成功让张玉良和向东律师事务所在律师办的声望如日中天炙手可热,陈向东和张玉良商量一下决定再招两个助理并推辞掉一些小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