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锦看了看日历,明日就开学了,她将行李收好,却瞥见了角落静静挂着的两幅画,心中突然出现了一种渴望。
世界上最幸运的事,应该是你想着的人刚好也在想你吧!同一时间,文锦和余笙同时出门,朝西湖走去。
一场秋雨过后,湖面飘着许多落叶,文锦今日穿了一件英伦风的暖橙格子连衣裙,一顶深红贝雷帽,一双黑色小皮鞋,将她衬的知性美丽。
好巧不巧,余先生今日穿了一身格子衬衫,一条米色毛背心配上工装裤,一改运动风,更像是国外回来的知识青年。
隔着围栏,两人相视而笑。
“嗨,你好。”文锦心中的羞怯被强烈的欲望打败,她壮大胆子,上前和余笙打招呼。
余笙调笑着说到:“朱砂姑娘,这会儿不躲我了?”他笑时,有一口大白牙露了出来,看上去有些轻浮,但文锦却生不出一点讨厌。
“抱歉,我请你喝星巴克吧!”文锦和余笙遇到的那些女孩子不同,她不太爱开玩笑,一听这话,真认为是自己的错了。
她认真的样子让余笙手足无措,他一秒恢复了正经。或许是常年写书吧,他似乎早已练成了察言观色的本领,从对方的语气中,他就能知道对方的性格。
“朱砂姑娘,还是我请你吧!”说着,他就和她并肩走到星巴克。
“喝什么,朱砂姑娘?”余笙的声音是成熟的薄荷音,叫文锦朱砂姑娘时,总是让她心里酥酥的。
“香草星冰乐。”她弱弱说到。
“好巧,我也爱喝。”说着,余笙就点了两杯香草星冰乐。
“为什么叫我朱砂姑娘?”或许是两人渐渐熟络,文锦一改生疏,有些好奇的问道。
余笙半开玩笑的说:“因为我不知道呢名字呀!正式介绍一下,我叫余笙,年年有余的余,何以笙箫默的笙。”
文锦被她逗笑了,学着他的语气说:“我叫文锦,文韬武略的文,锦绣未央的锦。”
待星冰乐来了后,余笙喝了一口,说到:“好巧,我们的名字里都有电视剧呢。”
不知何时,连下几天秋雨的天突然就晴了,一束阳光就那样斜斜的照进来,在两人中间,渡上一层金色。
那天下午,文锦和余笙聊了很多,文锦知道了,原来他是一个作家,手下还有一家不大不小的工作室;而余笙也从和文锦的聊天中,知道了她是一名美术生,未来想开一个属于自己的画展。
“文小姐,我很期待你的画展,到时候别忘给我一张门票。”文锦和余笙一直谈到了太阳落山,天色渐暗,才彼此交换了微信和手机号。
有人说:三次偶然,便是缘分。
余笙想这便是缘分吧,他心中渴望着,憧憬着,害怕着……他渴望她成为他的妻;他憧憬着他们的爱情;可是他又害怕着:害怕他的朱砂姑娘不喜欢他,害怕他与朱砂姑娘,如泡沫一般,短暂美丽。
在爱情中,每个人都是胆小鬼,缺乏自信,害怕,彷徨,无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