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的很快,这两天,文锦的心结没了,与余笙又变回了暧昧又甜蜜的日常。
飞机场一如既往的热闹,有人欢喜迎接回归的人儿,有人含泪送别离去的人儿。
辛好,我现在是欢喜的。
文锦这样想着,她在飞机场焦急等待着男孩的出现。
余笙依旧帅气,他穿着离去时的那套衣服,恍惚间,文锦觉得他从未离开。
“朱砂小姐,你来了!”如文锦一样,余笙一眼就看见了那个朝思暮想的人儿,他缓步走过去“走,我带你去吃饭!”
“好。”
余笙带着她来到小吃街,“这条街我常来,虽然这里比不上华丽的饭馆,但是味道可不差。”
一条大街空空荡荡的,只有几家小摊零零星星坐着几个人,“今天人不多。”街道两旁几家小摊无人问津,余笙拉着文锦的手,走到一个毫不起眼的小炒摊。
“林叔,我又来了,”摊主五十有余,身体格外消瘦,但是两双鹰眼格外精神,“今天人似乎很少。”
林叔抬头,笑着说:“小余,你来啦,今天想吃什么?”
“炒小肚,糖醋排骨,番茄炒蛋,再加一碗冬瓜汤。”余笙轻车熟路的从一个角落掏出菜单递给文锦,“你看看还想吃点什么。”
文锦摇了摇头,“不用了。”
“林叔辛苦了!”余笙将菜报给林叔后,却见林叔一脸看戏的神情。
“哈哈,小余,这是你的女朋友?”文锦脸部温度噌的一下上升,余笙好笑的说:“暂时还不是。”
暂时?那就是说以后会是喽,他在向我告白?文锦一时间陷入沉思,并未看见林叔向余笙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朱砂姑娘,陪我去接肯肯呗!”余笙看女孩纠结的样子,微微一笑,并未揭穿,反而转移了话题。
“肯肯?是你养的那只猫?”文锦知道余笙养着一只猫,有次两人深夜聊天时他提过。
“嗯,平常我在北京都会把它带着,但是现在我想定居杭州了,所以就寄养在朋友那。”
文锦心里甜滋滋的,余笙想定居在这里,是不是因为自己。
“好,那先吃饭吧!”文锦母亲是医生,很注重卫生保健方面,她还是第一次肆无忌惮的在这里吃饭呢!
辛好有你:人生最幸福的事莫不过你喜欢的人,正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
于晴的房子很大,但又十分空寂。余笙拉着文锦,输了个密码便进来了。
“晴儿,我们进来了。”听到熟悉的声音,于晴将肯肯放下,打开门,便看见了那个帅气温和的男人。
“笙哥哥你来了!”说着,于晴便想把男人拉进来。
这时,文锦笑着打了声招呼:“你好。”她的声音宛如黄鹂鸣转,让于晴一下子转了过来。
余笙身高一米八七,而文锦虽然已经一米六九了,但是和他比起来,还得会被他完全碾压。
“你是?”女人的直觉让两个女孩此时相看两厌,文锦看着女孩妖艳的样子,隐隐自卑。
于晴太美了,虽然文锦也美。文锦的美,是知性美,气质和外貌并存;而于晴呢,因为健身的原因,身材就不用多说了,无论是胸部还是臀部,都宛如艺术品一般。
女人心海底针,余笙写小说多年,一下子就看出了两个人之间的刀光剑影,赶忙打围场。“晴儿,这是我朋友文锦;锦儿,这是我孤儿院的妹妹,于晴。”
“进来吧!”于晴十分随意的坐在沙发上,拿起红酒抿了一口:“呐,肯肯在睡觉呢!”
“你又喝酒!”余笙皱眉,喋喋不休起来,说过多少次,让你把烟酒戒了,你还是个孩子。
于晴微微一笑,委屈的说:“笙哥哥,我已经二十二了,成年了。”两个人之间的对话如正常兄妹一般,可文锦还是看到了于晴眼底的爱慕。
日落西山,暖阳透过窗子照在台几的红酒瓶上,拉出长长的影子。余笙抱着肯肯,拉着文锦对于晴说:“我借下你车,明天我就去买车。”
“买车?笙哥哥,你要定居在这?”少女的欢喜是隐藏不住的,于晴此时当真如孩子一般,笑的灿烂。
“嗯,明天陪我买车。”两人毫不避讳的聊天让文锦心里有些闷,但她并未打断。
“锦儿,我明天买好车后,又要回北京了,等那部剧完结,我就直接回杭州。”余笙眼底是满满的不舍,文锦早已将于晴的事情抛的烟消云散。
“没事,我等你回来。”她也不舍,离开一星期,她的思念已如潮水,如今他这一别,可能要好几个月,甚至都无法回来过年。
爱是什么样的?哪怕再不舍对方,也不会去改变对方的生活。而人,不是限制她/他,而是支持理解对方的一切。后来的后来,文锦离开这个世界前,对余笙说的唯一一句话,便是“谢谢”;可她却不知,这是余笙最想对她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