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升到不共戴天的仇恨,大雨瓢泼的夜里,朱家两老潜入沈喜梅嫁入顾家后住的小院子里,直接上手抢她才满两岁的女儿。
沈喜梅抱着女儿拼命挣扎时,拿起针线框里的剪刀,插了一剪刀到对方胸口。
其实那时候是深秋,穿的衣服也算厚实,沈喜梅那一剪刀虽然用力,见了血,但是绝对不会致命。
沈喜梅趁着对方愣神呼痛之际,抱起女儿没命的往外跑,老年丧子的朱富贵已经丧失了理智,拿起条凳就追出来,却一脚踩在了掉在地上的擀面杖上,后一倒,就这么摔死了。
朱茂华的母亲疯了一样喊着沈喜梅害死他们儿子,又杀了朱富贵,是杀人犯,要她偿命。
沈喜梅被镇上的警察抓了起来。
顾长军第一时间从部队赶了回来,加上法医验证等,沈喜梅只是自动防卫,朱富贵也不是那一剪刀致命的,构不成大罪,一切往好的方面发展时,朱时茂的妈妈,撞死在法院大门口,迫于形势,沈喜梅一审判了重刑。
顾长军要申诉,但是那个年代申诉困难,并且基本上翻盘的概率为零,哪怕顾长军即将任命为加强团的团长。
沈喜梅道算了,不管怎么说,朱家一家三口都死了,生产队上风言风语,村领导干部都一面倒的站在朱家立场上,若是轻拿轻放,村里人会看不过去,娘家婆家人都在村里住着,农村人不懂法律,所谓自卫伤人、过失杀人对于他们来说最直观的是,朱家一家三口都死在她沈喜梅手上的。
再说,若是一味申诉下去,对顾长军的仕途影响很大,虽然妻子坐牢了,作为军人,这影响本就免不了的,但是,这事还是早了结早好。
她本来以为一切随着她的入狱划下句点,哪想顾长军十年立功不少,却毫无升迁,姐姐沈喜桃因此事离婚,二嫂程洁卷走家里所有钱财跑了,那钱是家里打算盖楼房用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借的。
家里人去程洁娘家理论,对方说你家都出了杀人犯,谁敢呆下去?至于卷走的钱,谁看见了?谁看见了?没有,那就是污蔑!
欠了一屁股债,房子盖不了,小儿媳娶不进门,二儿媳跑了,离婚的沈喜桃加上两个外孙女都接回来了,小姑还带着一串的女娃回娘家吃喝,家里至此一贫如洗。
想到这里沈喜梅不由抓紧身下的草席,好半天才被手上的刺痛惊醒过来,低头看了一眼,无意中,草席下面的床板都被她抠起来两块,床板边的木屑扎进手心里,有少许血迹在上面。
沈喜梅愣愣的看着掀起来的床板,回想起上辈子在坐牢时无意发现自己不知为何力气大的出奇,这件神技是保她在狱中十年平安无事的法宝,她对谁都没有提起过,难道这项奇迹跟着她回来了?
沈喜梅不顾手上的刺痛,将掰起的床板,按在地上,轻轻一折,一分为二,然后再对折……
咔嚓的声音响在耳边,仿佛天籁。沈喜梅乐此不疲的将一块半米长的床板拆成一地不规则的积木,嘴角泛着诡异的笑:朱茂华,强奸犯?你再敢动什么歪心思,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你打的连你爹娘都不认识!
也不用等什么流氓罪了,这一身力气在,有的是机会让对方生不如死。
沈喜梅用脚将一地的小木块归笼在床底,床板用草席掩盖好,坐在小课桌前,打量着小圆镜子里的自己:还是鲜嫩的少女一枚,十六年华,高一辍学,在家待嫁……
突然,伸懒腰的沈喜梅的动作僵硬了。
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一点,她这个时候是有未婚夫的,那个后来处处和沈家过不去的生产队长石家的佼佼子,石爱国。
沈喜梅再也顾不得其他,站起来跑出房间,来到自家堂屋里,斑驳的墙壁上挂着的毛主席画像,右下方钉着的一张A4纸两倍大小的硬纸板,那是华光行印制的日历,一年十二个月份都在那张纸上,前面六个月,字里行间多多少少有一些手摸过的痕迹,七月那一片还是比较干净的。
一九八零年,人生最大转折的年份,不知道具体到哪一天了。
正好,沈新磊进屋里看看小妹可起床了,沈喜梅期盼的问道:“小哥,今天星期几?”
“星期六啊,你抬头不就能看见?”
沈喜梅不死心的问:“28号?”
“是啊!”
她是一九八零年六月二十二号同石家定的亲。
沈喜梅叹口气,怎么就没早回来几天呢?最起码在订婚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