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路现在有点懵,大货直接爆桶了还要继续吗,他看了看时间,还不到五点,这么早回去有点说不过去,他想了想,还是去挖挖沙虫吧,回去也没事干。
他把空间里的海水重新填回水坑,工具收回,提着水桶和竹篓朝沙滩走去。
沙滩没多远,八九分钟就到了,他把水桶里的鱼倒进竹篓,找了个有水的小水坑放进去暂养,怕鱼缺氧死掉,他也不走远,就在附近挖挖沙虫。
沙虫,大概两寸长,外形像一根肠子,长的比较挫,但其营养价值、味道及医药价值与食疗价值极高,是海洋中的冬虫夏草,堪比野生的冬虫夏草。
这是秦路从小赶海最喜欢的海货之一,一是它价钱高,二是相对容易找,它们在沙滩上藏的比较浅,找到它的通气口,随便用铲子把它铲起来,有时候一个海浪打过来都能把它们翻起来。
秦路小时候家里情况并不怎么好,家里给的那点零花钱随便买点吃的就没了, 小学时候捡的海货要偷偷去卖。
他第一次拿去镇上卖的就是沙虫,价钱实在,容易挖,体积小,塑料袋子包个两三斤藏书包里并不显眼,于是他在四年级的时候赚到人生第一桶金,与妹妹秦青这个小跟班一起买零食了。
初中高中的时候父母对于他去赶海就不怎么管了。这期间也是他最潇洒的时期,从来不缺零花钱,又不用工作,不用养家,至于好好学习,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大不了以后去出海。
周末疯狂捡两天,经常跑去挖沙虫,到上学时候给家里留下一部分,其他的带走,顺便也将一票小弟的海货打包带走一起卖掉,该吃吃该玩玩,到周末零花钱居然还有剩,他也就赞在那里,关键没哪里花,下星期卖了海货又有钱了。
高二有段时间他迷上了玩街机,那个时候游戏厅已经没落,许多人更中意去网吧,但他更喜欢玩街机时把摇杆砸的框框响的感觉,有种宣泄的快感,肆意昂扬。
那时秦路喜欢去一家在街角的游戏厅,大门常年不开,只留一扇小门进出,这家机子比较新,吸引了好些玩街机的老客户。
那天秦路是下午请了一节作文课溜出来打游戏,他记得玩的是恐龙行动这游戏,玩了三个多小时还没通关,玩的眼睛发红,身边是一个染着一头黄头发叫姜亿辉的色会青年,比他大些,也是这里的常客,偶尔两人还会开一台机子对打。
就当秦路再次挂了的时候,突然听到身边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这在游戏厅可是稀有动物。
秦路转头一看,是个穿白色短袖面容清秀的女孩,他认识,隔壁二班的,叫姜忆梅,她偶尔从他们班窗外经过,他们班百分
之九十的男生都会转过头看她,包括秦路在内。
姜忆梅是来叫他哥哥姜亿辉回家吃饭的,她家在不远处开杂货店,店面有七八十平米。
姜忆梅见喊不动他哥哥,便动手拉他,可能姜亿辉正玩到关键时刻,自然不肯走,两人拉扯中,姜忆梅快摔倒时,无意中抓住秦路的衣服。
“撕!”
秦路衣服后面被撕出一道长长的口子。
三人就这么尴尬看着,秦路倒是无所谓,这衣服本来就是穿去赶海的旧衣服,磕磕碰碰中这件衣服已经有许多小缝隙,平时看不出来,来上学忘了换下。
秦路本来想算了的,没什么想法,但本着有枣没枣打两杆的赶海原则,他说衣服要赔一百块,还要分期还,每次让姜忆梅还一块钱,本来他想三天还一次,想想周末要回家,他便改为每个星期一还一次,说完他就跑了,留下暴怒的姜亿辉与羞怒的姜忆梅。
后面秦路被姜亿辉堵过几次后游戏厅去不了,改成去网吧了,并没有去骚扰姜忆梅,只有每个星期一放学后才去找她,姜忆梅慢慢知道秦路没什么恶意,只是闹着好玩,两人就这样熟悉起来。
……
站在湿漉漉的沙滩上看去,银白色的海浪前仆后继,远处天海相接...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