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梁。”
良久,他才用那熟悉的温软的调子喊出这两个字来。
“六儿爷。”
我张口,便想着用同样的调子喊了他一声,那低沉嘶哑地声音打喉咙里溢出来,就先是给我自己吓了一跳。
话出口的当口儿,我才真真切切清楚了自己的境况,当下所处的环境是间浴室,我浸在水里,他立在边上,手里头还拿着方才从架子上抽下来的毛巾,看样子是打算替我洗澡,电光火石间,我脑子既有了答案。
“什么时候了。”我问他。
问他的同时,收回了与他相顾的目光,在自己身上扫了一道,我这破烂身子上竟一点伤都没有,连先前那些旧伤也连疤痕都没留下一道,看来,是过了很久了。
“不久,未满两年。”他说。
两年,只因那小狼狗一个打眼,我便睡了两年,难怪听着他的声音,还要想上好一阵儿,才能想起来那声音是他的,我瞧着自个儿,复又瞧着他,瞧了一阵儿,跟他讲:“好久不见。”
他神色未变,只是稍微笑了笑,那笑意,温温软软地,看着真叫人舒服,他说:“你刚醒,还需要适应,别多说话,先休息休息,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说话间,他已走到了我边上,把那手里头的毛巾浸到水里,替我擦洗起来,动作行云流水,丝毫不比当年他转身就走的洒脱逊色,我一动也不动地任他摆弄死物似的挨着这副破烂身子一寸一寸擦洗,心里头想着他的问题。
想来想去,末了答他,“想吃你做的东西,要你亲手做的。”
“好。”他手上动作不停,像是做这件事做习惯了,习惯的好比日日都要擦拭爱枪的神枪手,哪怕闭着眼,也晓得哪一寸不耐磨要多擦拭两道,哪一寸宝贝的很要拿捏力道,就是洗个澡,他那双千机手,也分出了轻重缓急,弄得我好不舒服,倒还反把自己比作了他的枪。
过往的两年中,我不晓得受过多少回这样的优待,倒是只如今醒了,恐怕以后再没这么的待遇,那会子,我心里不知怎的,竟生出了这样的想法,以至于后来站不起来,叫他抱回去放在床上时,都忘记了说一个“不”字。
被他送上了床,我才晓得,这是我那曾经荒了一年又半载的西环别墅,在我窝进被子里,脑子里费劲儿地去想跟他同吃同住的那两年日子时,他收拾了旁边的药箱子,用那特别的温软的调子跟我讲:“你先睡一会儿,等我。”
等我。
这大抵是从他口中听着过的最好听的两个字了,那会子我一个出神,他便已经留给我一个背影,径直走出了房门,只这一回,与往常不同,这一回,他跟我讲的不是“走了”,而是“等我”。
兴许是这一觉睡得太久,叫我想通了许多事,也就是那么一刻,我忽然觉得,哪怕他今日说的,不是“等我”,就是“走了”,我当下的心情,也不会差太多,反正早已习惯了看他背影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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