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周六,因为文周一要交上去,所以我只能窝在家里“奋笔疾书”,魏森没什么事,待在家里陪我。吃完早饭,我返回卧室写文。中间不知道几点的时候听到魏森开门出去了。当时我没太在意,想着大约快到中午了,他出去买午饭。我全身心的纠结在我的文字中,忙活了半天才出了大约三千字,起来活动活动胳膊腿儿,发觉魏森大约出去半天了还没回来。打电话给他,他很快接起来,我:你去哪儿了?他:开车出来转转,找些新的美食带回去给你吃。我:哦。客厅里转了两圈,又回去继续码字。
他大约一点才回来,我早饿的前胸贴后背,听到他开门,我从卧室杀出来,准备批评他。他已经换了拖鞋,看到我出来,把手里的两个大保温桶给我:快拿着,我去换衣服。我好奇的接过放到餐桌上:哪家卖的饭这么高档,连保温盒都用上了?边说边打开,分别拿出两份稀饭,两份米饭,和两种菜,一荤一素。光闻着是很香的,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我去厨房拿了筷子过来,魏森已经出来了,他也去了厨房,我:筷子我给你拿来了。他:我拿盘。我,心里发牢骚:直接吃不就好了,倒到盘里,回头还要再洗盘子。可我也知道魏森的习惯,你们也知道的:优雅。他拿他的,我先尝了一口菜,不错,好吃。他出来看我已经吃上了,无奈的摇摇头。我吃的很开心,不忘夸他:没白跑出去一上午,找了家这么好吃的店。他:你喜欢吃就好。我:什么店,在哪儿?回头你不在家,我有空可以自己过去吃。他:太远了,你自己去不方便。我想想也是,不再问了。
饭后我主动刷碗,刷锅洗碗我以前在家里常做,已经习惯,魏森却没怎么干过,人家大老远给咱买饭回来,不能再欺负人家干家务。其实我是心疼他的手,那手比我的都漂亮,我不舍得用他。
没有吵吵闹闹,没有离别剧情出现,就这样到了十二月十二号,我们相处后的整半年。魏森不知道这个日子的特殊性,但对于我提出的出去庆祝的想法还是表示支持。这天下班后,他开车来接我,自从大家熟悉了这种模式,已经很少有人说什么。我们在一个沿海的酒店,温馨的吃了晚饭,然后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楼上的房间。我们相处了半年了,他还是一样爱我,放松心结的我在进入房间的那一刻,转身亲住了关门的他。他显然没有料到我的主动,随身带的包落在地上,一路相携到了床上。我深深吻着他,我明显感觉到他的难受,他热烈的回应着我,同时手快速脱了我的衣服,我大腿紧紧夹住他的腰,他一下一下刺激着我,我们两个疯狂的如同野兽…洗澡的时候,他和我一起,他看着我晕红的脸,刹不住的把我返身压在墙上,从后面要了我,这夜的我像中了药一样,沉迷在和他的交融中无法自拔。
我想他终归还是了解我的,送我上班的路上,他问我昨晚有什么心事。我心里掂量着要不要实话实说,想想还是觉得应该委婉些:你介意我了解你过去的情史吗?他笑了,他告诉我,没有几个女人不对自己爱人的情史好奇的,只是有人会问出来也有人会保持沉默。
他顿了顿:念宝,不瞒你说,这么多年我的感情一直不太顺利。我心不由的“咯噔”一下,听他接着说:进入这个行业有十年了,为了证明自己,我很努力的工作。在那种压力下,我没有心思拿出时间来经营感情生活。我轻声问他:你大学里没有谈过么?他笑了:我说没有你信吗?我不说话。他:大学里没有,那个时候在国内待了没多久就出国了。大四才回来,因为专业与打算进入的行业不匹配,我用了很多时间去准备那个。不过那时候追我的女生很多,追的最疯狂的那个,在我毕业后打动了我,我试着和她处了半年多,不合适就分手了。我:谁提的?他:什么?我:分手是谁提的?他:是我。我:哦,还有吗?
他:第二个,是集团旗下的演员,通过聚会认识了。处的时间也不长就分手了,她后来嫁人了,听说还不错。我:为什么分手。他沉思了一会儿:没好好了解就相处了,处后觉得不合适。我明显带了语气:不了解也能谈恋爱么?他:其实对于我的事情,你应该已经听说过了对不对?我点点头,说:可是我想听你说。他告诉我,那个女孩子应该说真的很爱他,可是她的爱太偏执了,她总是怀疑他除了她之外还有别的女人,能因为一点“蛛丝马迹”和他吵翻天。他说他给不了她想要的爱情,于是就提出了分手。我大约能理解。对于一个事业上升期努力奋斗的男人,女人无休止的无理取闹确实让人无法接受。“那杜红艳呢?”我直接提出。他:对,她是第三个。你不知道吧,是她追的我。他慢慢告诉我,杜红艳聪明,漂亮,有才,当时在社里很受瞩目,加之杜红艳家庭不错,很多男人包括富二代都追她,可是她只愿意和他说话。他当时感情处于空白期,杜红艳做了很多让他感动的事,加上杜红艳的文特别好,他也开始慢慢欣赏她。那时候,他觉得她美丽、知性、善解人意、大方。经历了两次失败的感情,再次选择的时候他很慎重。他觉得大约如杜红艳这样的女子是可以和他携手一生的佳偶。两人相处后,他开始对她很好,他以为他们应该会结婚,可是两人相处的时间越长,他越发现他并不爱她,他对她始终只是欣赏,却不是爱。这个发现让他很痛苦,杜红艳没有任何过失,他不知道怎么提分手,只能慢慢冷淡她,同时也给自己时间考虑。终是有段时间忙的太过分,长时间隐忍的杜红艳受不了爆发了,对他提了分手,他很痛快的答应了。此后,他一直觉得对杜红艳有愧,于是对她多有扶持,让她坐上了总编的位置,当然她本身也是胜任的。
听他说完,我没说话。他:怎么了,和你听到的版本不一样?沉默了一会儿,我说:魏森,如果你和我处着处着发现你也不爱我了怎么办?不等他回答我又说:对杜红艳,你觉得对她有愧,帮她当上了总编。可她这么多年为什么没有再谈恋爱?你知不知道你所谓的愧意的扶持,在她理解来可能认为是旧情未了…你终究在感情上伤害了她。魏森沉默了一会儿:我们男人考虑事情和你们女人不同,我确实没有料到我的做法会让她误解。不过,念宝,我并不是和你相处后才发现我爱你,我是早在之前就已经爱上你了。你大约也知道,自从杜红艳之后的很多年我都没有再涉足感情。我想要了解你是因为读了你的那篇文,念宝你知道的《念宝》。与现在相比,你那时候的文笔稚嫩了些,却让我觉得更真实。我看完后深深觉得,文中的那个念宝就是你自己。后来我也印证了这件事。我当时通过文章并没有想到你长的会这么美丽。随后的几次工作上的交流,你话不多,提出的立意却很独特,让我很欣赏。《念宝》那个文我前后读了五遍,越读我越觉得这样一个女子就是我想要的,当然,你的容貌也很打动我。即使在我组织的宴会上不施粉黛都很出色,这样漂亮清新的女孩子并不多见。
我心里暗自叹了口气,明明爱上的也是我的容貌。可是话说回来,有多少人不爱容貌呢,魏森吸引我的,不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他良好的外貌条件吗?那次生病,我能纵容当时毫无瓜葛的他留下来陪我,不就是看上了他修长的手和精致的五官吗。感情世界里没有外貌的吸引,又哪来“一见钟情”之说,当然实际决定一见钟情的还是双方的荷尔蒙看对眼了。
不管怎样,爱我就好了,其他的,发生了再说。到单位以后,魏森发了信息给我,他说:念宝,别想太多,你只要记得我只爱你就好。杜红艳给我留下的心结解开了,半年的魔咒也打破了,我心情美美的…
晚上魏森又带着好吃的回家,我洗净手准备吃饭,他拉起我的手,我抬眼看他,他竟然慢慢摘掉了我的手镯!我惊的下巴都掉了,他看着我平和的说:放心吧,还是你的。转身去找那个放手镯的盒子,我其实已经喜欢上了带镯子的感觉,罢了罢了,摘了就摘了吧,省的以后洗碗的时候碍事。我不知道他几个意思,但既然还是我的,就没啥问题,自我安慰着,我细细吃着饭。自从那次因为纠正吃饭习惯闹不愉快,甚至害的魏森晚上拒食后,再吃饭我都努力朝魏森的要求发展。过了这么些日子,我吃饭细嚼慢咽已经颇有成效。
魏森很快回来,我吃着饭没有抬头看他,他又拉起了我的手,我以为他又拿回来给我戴。我右手拿着筷子,嘴里嚼着菜:你什么时候这么矛盾了?他不说话,确实为我戴了,可是我明显觉得不一样。我看了看,换了条,大约是纯金的,样式很简单,周圈儿不规则镶着钻。我没细看,先顾着吃饭,对魏森说:这条好,抗打击,不过,怎么想起来又送我这个?他坐我对面,拿起筷子:其实昨晚要送你的,你没给机会。我脸估计红了:我保证以后不会了。他:别,我很喜欢。我:流氓!他一脸无辜,随即笑了。吃完饭洗了碗,我回到沙发上坐下,他在看书(这次不是我的,我就写了那么些,早被他看完了),看我坐下,伸手揽了我,我蹭他身上,开始看他送的手链:别说,这手链看着简单,戴上还挺好看呢。他拿起我的手:眼光不错。我:不带这么夸自己的吧。他:我是说你的。我,从来不懂首饰的,被行家夸了:呵呵,是吧?这家伙估计怕我知道了价钱又舍不得戴,索性把装手链的盒子里的说明书,价签之类都丢了,我只能通过盒子看到牌子,去网上搜却没看到我戴的这款。我心里思量:魏森他不会给我买的仿品吧,等有机会了拿去鉴定鉴定。此话当然是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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