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曹家中,老曹端着一锅粥出来。
“吃饭咯~”
其他三人来的刚好是时候,老曹家里也才刚开始吃早饭,毕竟没几个人像石磊一样,每天准时五点半醒的。
石磊刚才在家被逼无奈之下,才吃个半饱就逃出来了,所以他来老曹家就是为了蹭饭的。
这时,柳莎莎挽着王书月的手臂,也过来了。
“书月,我们去吃饭~”
“莎莎姐,又不是逛街,能不能先放手啊……”
柳莎莎才不管王书月的吐槽,她今天就要把自己这个闺蜜,给看住了。
救闺蜜于水火,为其两肋插刀,她柳莎莎义不容辞!
特别是旁边那个男人,她要时刻对其保持警戒的状态。
“哼!让开!”
石磊刚起身站起来,就被柳莎莎一屁股撞回沙发上了,而且对方的眼神看起来,还特鄙视他。
???
这人怎么回事啊,每个月的那几天来啦,还是说年纪轻轻的就更年期啦?
石磊对柳莎莎的行为感到疑惑,想不明白了,为什么之前在去银行路上遇见的时候,刚开始还挺热情的。
虽然后面因为自身缘故,两人有一丢丢尴尬,但是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被对方刻意针对吧?
不过石磊也没有想太多,好男不跟女斗,尊老爱幼是美德,再说了,是饭不香了,还是肚子不饿了?
看着柳莎莎和王书月相挨着坐下后,石磊才起身过去,专挑离她们两人远的地方坐下。
王书月想起身,但是被柳莎莎拉着稳住了,而且还靠到王书月的耳边说起了悄悄话。
“坐我旁边,不许去,要是敢过去靠近他,信不信我今天就一直黏着你!”
“……”
对王书月来说,柳莎莎勉强算是她的闺蜜吧,毕竟她的化妆技术和穿着打扮,都是经过柳莎莎指点的,
而且有时候,王书月也会向柳莎莎请教一些情感问题,勉强算是她的半个美妆老师和半个情感导师。
一边是柳莎莎,一边是石磊,王书月想都不用想,点点头,向柳莎莎表示自己不过去了。
至于为什么那么听柳莎莎的话,王书月有自己的一套逻辑,柳莎莎算是闺蜜,她不过去的话,好处多多。
第一个好处就是照顾了柳莎莎的感受,毕竟对方现在单身,人文关怀必须要做好。
第二个好处就是,糊弄完柳莎莎后,她就可以安心的去和石磊腻歪了。
毕竟电灯泡这种东西,除了偶尔需要拿来做一下装饰以外,其他时候不过就是多余的存在罢了,所以早点让对方消失为好。
这个道理,还是柳莎莎教她的,她王书月不过是把“导师”教的东西,活学活用罢了~
众人都落座了,主家发话开吃。
老曹指着桌上的大白馒头,和石磊说道:“石头尝尝这个,看你曹哥做得如何。”
看老曹那么推荐,石磊夹起了一个大馒头,尝了一口。
刚开始嚼的时候没感觉有什么,就是觉得嚼劲挺不错的,但是嚼着嚼着,他就感觉这馒头的味道好像似曾相识。
见石磊有些疑惑,老曹一脸得意的笑了起来,“是不是感觉味道很熟悉?”
而正想着这熟悉感是怎么回事的石磊,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三两吃完后,又夹了一个。
“老曹,这馒头做得可以啊,我喜欢。”
“哈哈哈,不是我做得好吃,是炊事班的面种子好!”
在吃完一个后,石磊停下了,有些疑惑的问道:“队里那个炊事班吗,人家舍得给你,他们可老宝贝了,我退伍回来的时候还想借点,带回来,但是被他们藏起来了?”
这时,老曹嘿嘿一笑说道:“那帮小气鬼,他们不给我,我就自己去拿了呗!”
“额……这样做,会不会不太好啊?”
老曹白了他一眼,“好吃不?”
石磊点点头,“嗯,好吃!”
老曹感觉心好累,和石磊聊天太尬了,一点都不快乐,没好气的说道:“那还好吃还不多吃点!”
说者无意,听着有心,这时某位有心人,已经把刚才聊到的面种子记在小本本上了,并且志在必得!
吃完后,石磊和老曹在一边闲聊,而王书月却被柳莎莎拉到了楼顶露台上。
柳莎莎搂着王书月的肩膀质问道:“我们还是不是朋友啦?”
王书月点点头说道:“嗯,是朋友!”
得到回应后,柳莎莎没有马上问下一问题,而是拉着王书月到露台的摇篮椅上坐着。
把王书月抱着在怀里,不过王书月感到不舒服,想起来。
“别动,让我抱一下,凭什么那石磊抱,你就开心得要死,我抱就就一脸难受的样子?”
听到柳莎莎的抱怨,王书月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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