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乞求爱,不可以。
在这一点上,她并没有理解冼锐。
他对她讲这些,讲他以前的两次恋爱史,那是因为,从一开始,他就对她委以重任,是把她当正牌女友看的。
他希望她能够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并且更多地了解他。
他并不是在讲一段香艳情史,他并没有那样的兴趣。
而她,却连这个都理解不了。
说她听不懂他说话,她还不服气。
她真的就是听不懂他说话。
她比一般女孩子好一些,有真心,不吃醋,不贪财。
但是也好不了多少,永远都只知道停留在表面,总是担心:我会不会不如他前女友,我们是不是也长久不了?
她有时候也会明白,她一定要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
但是很可惜,她能量太小,她不但汲取不了,反而将自己掉了进去。
她不打算洗它,不过她还是恋恋不舍地,又多看了它几眼。
圆领,无袖,自成领袖。
但是,青春才刚刚开始,风还不够,太阳也还不够吧。
如果某一天,他更加成熟老辣了,他会后悔认识她吗?还是会后悔失去了她?
如果某一天,她历经沧桑,她会后悔认识他吗?还是会后悔失去了他?
她就这样盯着它,看了很久。
忽然,她想到了什么。
她将白色短裤翻开,很干净。
并没有生理卫生书上所说的,男孩子如果有想法,会遗精。
他不过是想找个理由,嫌弃她,赶她走吧。
他并没有那么着急,也并不是因为她没有同意他。
这个都太复杂了,她连这个也不愿意去多想,她宁愿相信:在他穿着横条T恤和白色短裤的那一天,她见到了最完美的他。
她在楼梯口撞见了他,一切刚刚好。
错过一米,往前一米,往后一米,她都不可能遇到他。
她宁愿要一个美好的回忆,也不愿意去,有什么龌龊的想法。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那么她选鱼吧,它自由自在地在脑海里游荡,海水那么清亮。
她是喜欢吃鱼的,她才不要那黑乎乎的熊掌。
活着的时候,难看。
端上餐桌的时候,难以下咽。
捕杀它,既残忍,又血腥。
尽管,熊掌要昂贵得多。
她第一次见到他,他穿着这一件横条T恤,和这一条白色短裤。
粗横条,蓝白相间。
太亮了,闪眼。
太暗了,沉闷。
而这一种蓝,刚刚好。
他是那么地朝气而又睿智,沉稳而又干净清爽。
她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恰当的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