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刮风的时候问,下雨的时候会问。
他们觉得这个世界——好温暖。
因为鸡蛋的眼里有了石头,石头的眼里有了鸡蛋。
鸡蛋觉得自己肯定是一颗有魅力的鸡蛋,连石头都这么看得起她,她想做这世界上最好的鸡蛋。
石头也觉得自己肯定是一块完美的石头,连鸡蛋都这么佩服他。
于是,他更坚硬更坚硬了,更不怕风雨。
他们并不是彼此的敌人,风雨才是。
他们彼此给对方打气,他们要联合起来,共同抵御风雨。
鸡蛋并没有鸡蛋碰石头。
石头也并没有,因为他的坚硬,就一心想去砸坏那颗鸡蛋。
经过长年累月的风雨,他们已经修炼好了。
鸡蛋,已经不是那颗普通的鸡蛋。
石头,也已经不是那块普通的石头。
鸡蛋她再不怕坚硬,见到坚硬的东西,她知道,要用自己的温柔去化解。
她也并不好奇,石头是不是真的那么硬,我想去碰一碰。
石头也已经能够接受脆弱了。
见到脆弱的东西,他马上就知道了,这正是一个考验自己的时刻来了。
如果他忍住了,不去破坏她,他就是战胜了自己。
他不会控制不住自己,心想:鸡蛋那么脆弱,我就是想去砸坏它。
如果以后,她的情感遇到问题,她会很大方地向,向姐和其他大姐们请教。
她不会像当年那样,无人指点迷津。
苏轼作为豪放派的代表,他最著名的词并不是《明月几时有》,并不是“我欲乘风归去,唯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而是,《念奴娇.赤壁怀古》,而是“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同时拥有爱情和事业的人,才是真正的豪放派,才是一个完整的人。
一个圆月高挂的夜晚,湘潇无意翻看往昔的日记,一张相片从日记里轻轻滑落,飘飘摇摇地落在了地上。
湘潇低头一看,心猛地一颤——竟是冼锐那张唯一的相片。
她蹲下身去,将它拾起来,捧在手心里细细地看。
相片上的笑容还是那么可爱,怎么让她恨得起来?
远处飘来《月光下的凤尾竹》,然后是《阿诗玛》,全是云南民歌。
乐声随风飘逝,再次忆起昆明,那个曾把她弄哭的城市……
又是一个石榴收获的季节,不敢吃石榴,不敢看开心果,不敢听昆明与南昌……
那段楼梯早已被拆,拔地而起的是一栋新楼。
就像做了一个很美很纯的梦,梦醒的时候,嘴角还有笑容。
也许,本来就只是初中时的一个梦而已。
梦中的横条T恤与白色短裤,还有那经典难忘的眼神,声音与微笑……
一晃数年……
数年之后,她终于得以自立。
她穿上了职业装,化上了淡妆。
就是下了班,她穿的,也是更成熟一些的连衣裙。
她再也不穿白色丅恤配素花裙子,蜡染蓝T恤和深灰色细格百褶裙了,那样看起来,像个高中女生。
有一次,她真的再穿过它一次,却怎么也穿不出,以前那样的感觉,那样的味道。
那两套衣服,她一直珍藏着。
那段日子,已经随风逝去,再也无法,再倒回去。
他们班分配了一半,就是学习排名往前的27个同学。
那些人,本来家里条件都要好一些,他们的学习也要好一些。
她是第五名,当然也包括她。
有12个人选择回了铁路,另外15个已经自己找到了更好的出路。
他们有的参了军,有的读了大专,总之,都混得还不错。
他们在单位里做了小领导,当年唱的那些歌,跳的那些舞,并没有白唱白跳,他们很擅长于人际关系的沟通。
他们唱歌跳舞的时候,并不是在瞎唱瞎跳,他们和那些在街头打桌球的小混混不同,他们是在认真地学习和思考。
他们的父母在单位里,也大多做着小领导。
并不是家里有关系,那点关系要照顾他们,还远远不够用。
那是因为他们的父母,有很多经验可以教给他们,让他们在自己的工作之中,派上了用场。
他们很多人也已经结了婚,孩子是父母一起帮着带。
他们和父母,有着很紧密的联系。
小叶也在单位里做了小领导,她在一串红,并没有白混。
她在单位里的名声不太好,但是她的业绩很好,她的手下跟着她干,很有油水。
他们一边恨着她,一边爱着她。
她没有想过要结婚,她之所以接近男人,是欣赏他们的魅力,还有他们手中的权力,而不是结婚。
能谈恋爱,能办点事,她觉得,就足够了。
她已经过不惯,平淡的日子。
她的孝心很好,给她养母织毛衣,给她养父买很多很多的礼物。
云,还是在歌舞厅里面混着,找个有点小钱的大哥,逗着年轻的小弟,过着神仙一样潇洒的日子。
她们*****了三种人。
湘潇要做贤妻良母。
小叶要实现自我,事业比爱情重要。
而云,她到这世界上来,什么也不想做,就只是想,来看看这个花花世界。
她不想,创造任何社会价值。
曾记当年,冼锐已经离开了,周胖子曾在她面前说过,冼锐很欣赏小叶的聪明。
因为他每次去找湘潇时,只要一见到小叶,小叶马上就会站起来,说:“我去帮你叫她。”
而且,每次都这样,每次都站起来。
那时,她还并不知道,冼锐是什么富翁不富翁。
冼锐并没有让她去叫,但是却发现了,她的聪明。
当时湘潇听了周胖子的话,不以为然,心想:谈恋爱,肯定是要男孩子自己去找啦。如果谈恋爱的时候都不主动,那怎么可以呢?”
这就叫聪明吗?
她没有经过什么事,她好笨。
冼锐所说的,和她所想的,完全不是同一回事。
冼锐是在评价小叶,而她却是在评价冼锐。
应该分开来看,而不是糊做一团。
所以,她和小叶的区别是很大的。
小叶是个行动派,她靠的是用脑子和用手脚,同时养活自己。
而湘潇,她的脑子永远比她的手脚快,她在脑海里已经千回百转了,但她的手脚却还,一动不动。
因此她干活不行,就是后来脑子清醒一些了,她也只有靠卖文为生。
小叶在现实里,有兵有将。
她将她的文字,当作兵当作将,在头脑里调遣它们。
冼锐看人很准啊。
而且小叶在五年以前,就已经学会了,她在吉普车上对她说:“湘潇,冼锐这人不简单。”
她居然都没明白透,她只是觉得他,还可以吧,但有一大部分,是因为托他父母的福。
他父母是厉害,但他自己也很努力。
他早就已经从他父母那里,以优异的成绩,出人意料地出师了。
他当初看准了她吗?
知道她的小爱好能够养活她吗?
就算是对看不准的东西,他也选择了相信,他是阳光的,积极向上的。
但是他看准了她的倔强,她拖着重重的行李包,她将他翻下床。
对她带着包的惩罚,到宾馆后,马上就结束了。
但她将他翻下床,却连错都不会认的倔强,却是他无论如何也忍受不了的,原谅不了的。
不要小看一个真诚的道歉,那是她的态度和她的悟性,两者必须高度统一,缺一不可,极其聪明才能够做到。
他年纪轻轻就如此清醒,决不在一段,不合适的感情里纠缠。
他的前两段感情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无论有多喜欢,只要不合适,都是当断则断。
他有情的时候很有情,无情的时候很无情,他只在他们关系顺畅的时候主动去找她,而不在她发脾气的时候去哄她。
他就是一直在考验她的,态度和悟性。
正常的两人关系应该是,丈夫被崇拜,妻子被宠爱,而不是互相争锋。
是互相成就,而不是两败俱伤。
如果当年他把她留下来,也许真的很麻烦。
那他们会,像小叶和她的企业家一样,不停地争吵和消耗。
她,就是一个烫手的山芋。
只有某一天,她自己悟到了,她才会顺应潮流。
这种人,他会在结婚以前好好挑剔,但是结婚以后,他很会算帐,他不会出轨,他不会去纠缠于一段烂感情。
做他的太太,是很幸福的。
他出门,带的不是女秘书,而是男随从。
而且是只做事,不爱说话,不拍马屁,不惹事的那一种。
但是前提是,要能够,做得到他太太。
他对小王发脾气,而小王却并没有离开他。
可见,跟着他,待遇丰厚,人又好,只是脾气差了一点。
是值得的。
她怎么跟小王小李比呢?
他们来自省城,被挑选上,也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聪明人之中的聪明人,而且还懂得收敛自己。
她离他们,都还远得很呢。
冼锐是她怎么学习,都不可能达到的高度,就是小王小李,她都要努力地学习,才能够达得到。
她那点智商和见识,可能连他家里的阿姨,都远远比不上。
当年,她怎么就那么无知,那么不知天高地厚呢?
那么着急地,要与他一起,比翼齐飞。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认识他一个星期,够她学习一辈子。
就凭他对胖子和小柳说,他要好好培养她,而不是其他,那些耍花腔的话,她都应该好好地感激他。
那是把她当作了知心的伴侣,那是他父母之间平等关系的延续。
剩下的那27个,要不在家里待业啃老,要不还做着服务员,小混混。
她们三个,一串红对她们的影响,是巨大的。
湘潇和小叶,经过拼命地挣扎,终于在工作上,勉强能够和那前27名的同学不相上下。
如果她们放弃了自己,那她们就是,那后27名的同学了。
如果有人说:“我努力了,但是还是没有用,还是没有赶上那个学习好的同学。”
那么不努力,那一定就是那一个,最差的同学。
不仅在学校的时候差,而且,在工作中也差,以后在谈恋爱的时候也差,就是挑不到好的。
一差一辈子。
那你愿意选择什么呢?
是能超过一个算一个,超过一个就赢了一个。
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就像金箍棒一样,搅起潭底的巨龙,同时也搅得,泥浆四射。
谁也藏不住。
况且这一辈的努力,也是在为子孙后代做积累,在为子孙后代积德。
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祖祖辈辈和自己,所努力的,一个总的计算结果。
而云,就算她不去一串红,她也会去别的什么红,她在来一串红之前,就已经在外面飘荡过很多年了。
在一串红,湘潇认识了冼锐,认识了云,让她觉得,自己非努力不可了。
他们让她,重新看这个世界。
在认识冼锐以前,她自我感觉良好,认识了他以后,她才知道了自己的局限。
世界已经变天了,西昌和她生活的小镇,已经被现代文明敲开了大门。
再也不可能孤芳自赏,自我封闭了。
她所能做的,就只能是不断地提高自己,顺应潮流。
“顺应”,这个词适合于这个时代的任何一个人,是这个时代的任何一个人,都必须做到的。
是时代的,最起码的要求。
而在这之中,她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困难。
在一串红的楼顶,她和云一起裹着毛巾被吹风的时候,云早就告诉过她了:“打工一两百,就是把自己卖了,也就只值那么多……我也是。”
如果自己不值价,就是怎么作践自己,也是廉价的。
所以在最艰难的时候,她想的都是,要靠自己的大脑,自己的双手去谋生,而不是其他。
她也听见过,那些觉得自己太难了,而挺不下去的女孩子说:“好想嫁个有钱人。”
每当那个时候,她都会笑。
因为认识了冼锐,冼锐已经告诉过她了,不要低估有钱人的智商,有钱人可不是那么好嫁的。
那时,她确实缺了两个文凭,一个学校里的,一个社会上的。
如果一个人不经世事,那他一定要相信《田螺姑娘》。
在田螺姑娘的帮助下辛勤劳动,虽然娶不到田螺姑娘那样的仙女,但是娶个村姑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一个人经历了一些世事了,那他一定要相信《叶公好龙》。
只要心中有信念,叶公真的会见到龙。
可是,叶公的胆子太小了,只是经历了一点点,龙还是会把叶公吓得半死的。
但是在这之后,叶公的胆子会忽然变大,心想:都是见过龙的人了,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如果一个人历经沧桑,那他一定要相信《牛郎织女》。
哪怕人生再苦,这世界上还是会有,仙女会喜欢他。
每当他眺望夜空的时候,他才不会觉得,生活是那么的,平淡和无趣。
那牛郎织女星的背后,有一个美丽的传说。
用心品味,生活本来有滋有味。
明明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为什么要把它看成,那一捧一捧的黄沙?如此无趣!
这些年,她没有任何盔甲。
她还没有来得及穿好盔甲,立即就被生活扔到了斗兽场中,被无情地撕咬。
即使被咬成了肉馅,却还要抬起头,挺起胸来说一声:“没关系。”
脸上,却还要开出一朵花来。
生活,对冼锐也是,对每一个人都是。
她也明白了,挣钱不容易,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容易。
也并不是像在一串红里面那样,每个月挣150元零用,就可以了。
在城市里生活,收入总是那么少,开支总是那么大。
人大了,母亲也越来越老了。
在他们所有人之中,最成熟的,就是九姐和老广了。
老广曾经数次,为他们搭桥。
“小郗,你怎么不去昆明玩啊?昆明好玩得很啊。”老广曾经对她说。
“好玩的地方那么多,为什么偏偏只说昆明好玩呢?”她故意问他。
“因为昆明有眼镜兄弟啊。”
“现在不去,以后去。”
“以后去?以后就错过了。”
然后,老广就没有再说下去了,也仅仅只是,点到为止。
的确,只有最聪明的,最有悟性的女孩子,才能够配得上财富。
在年纪轻轻的时候,他们就能够,轻轻松松地把握好工作和家庭。
因为,他们本身就出生在,轻松愉快的大家庭里。
跟他们相处,是值得信任与愉快的。
在他们的字典里,也没有,她经常挂在口上的,“下一次。”
九姐现在在西昌城,开了一个纯粹的中餐厅,名字就叫“一串红中餐厅”。
生意非常火爆。
她并不忌讳一串红的查封,曾经给她带来晦气。
她还是那么喜欢一串红,它吉利又好看。
因为是明面上的生意,光明正大。
而儿子又上了大学,她老公和她一起经营。
她老公负责总店,她负责分店,夫唱妇随。
他们不仅自己挣了很多很多的钱,也解决了上百人的就业。
他们创造了,又一个财富的故事。
而冼锐,总能制造出一个,让她紧张,怀疑,害怕的气氛。
现在,她终于可以冲破牢笼,自己去制造一个气氛,自己能够去扭转气氛。
她明白了,他就是个偏才,事业不错,在情感表达上,差了那么一点点。
她终于读懂了他,他的坦诚,真心,深沉与睿智。
她真的应该感谢他,尤其是在这个,连人都克隆的世界上,他给她的一切,却是真实的。
不论悲与喜,甜蜜与苦涩,都是真实得,不打任何折扣的。
他从来没有欺骗过她,即使大掉身价地坐在破窗户边的楼梯上,在小招待所的小房间里睡着硬板床,忍受着长脚蚊子的叮咬,他也从来没有看不起她。
感谢他曾经欣赏纯洁,感谢他曾经批判她的肤浅与古板,使她的人生,从此猛地转了一折,终生受益。
她想她是幸运的,有的人读了一辈子爱情小说,却体会不到这种心动与断肠的感觉。
她是幸运的,她像小人鱼一样,痛,并且快乐着。
在外人看来,多么懂事的他和她。
真的,曾经——年轻过。
当年,虽然同是同班同学。
但是,既有因为男生传纸条而哭鼻子的,也有像小叶那样胆大妄为的。
她觉得自己,真的是尽力了,可以了。
真的如冼锐分手时所说,如果是回忆,也是一段美好的回忆。
在与她相识相处之中,他对她,始终忠贞如一。
不是圣人,也是君子吧?
“郴江幸自绕郴山,为何流下潇湘去?”
郴江尚且不能自己,更何况,人呢?
想当年,他用情之深,中秋节,冒着细雨,坐着火车,从千里之外的家中赶来。
并准备从百忙之中,抽出三天时间来陪她,并把他们之间的感情定下来。
之后,他好安心于工作,安心于建构他们未来的家。
他一定看过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吧?
三天可以安排,很多很多的事情。
而她的视野不够,贪心不足。
她需要的是,像《牧马人》里那样的,缓一缓情绪。
他是资本主义社会,而她却是,农业社会。
哪怕仅仅只是多等一天,他也已经等不及。
或者是,哪怕仅仅只是多等一天,他也已经看不下去,她的言行举止。
哦,想太多了,仅仅只是初中时的一个梦而已,叶公好龙而已。
再不敢偷懒,再不敢轻言放弃,再不敢说,“我每次爬山,都只爬到山脚下的。”
小柳说,两个人吵架很正常,吵完了就不吵了。
可惜,她没有能够听懂。
他们没有能够,边吵边进步。
他们没有能够,熬过冬天。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连同船渡都不那么愉快,修炼只有80年吧?
当时,她也是想发脾气,就发脾气,想翻白眼就翻白眼的。
一个从小霸道,一个娇生惯养,直把喜怒哀乐,都挂在脸上。
她说她要像石榴一样,钻到他的肠子里去,她也并没有。
他说他向往奴隶博物馆,也仅仅只是,远远地望了望。
湘潇想了很多很多,信笔写下:
“往事,一幕一幕,
遮不断的是记忆里的泪珠,
匆匆闪过的你的身影,
颜容如昨。
你含笑的目光,
你多情的举止,
诉说岁月的流失,
相处的日子,清晰如刻!
今昔重忆,别说别说,
只需将那份情结,
藏在抽屉深处的日记便可,
意深如昨。
我朦胧的眼睛,
我逡巡的脚步,
总被城市的风雨淋湿,
别后的日子,心伤如刻。
是无缘,
是我们都在认真地犯错!”
第二天是休息日,再加上昨夜又熬了夜,等湘潇起床时,太阳已经老高,火辣辣地照在了窗前。
正在这时,她接到了,小王打来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