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兰历十三月,鹿日。宜嫁娶。
烤肉盛在涂金敷彩的器皿里,热气腾腾,嫁妆堆积如山,鼓乐声震耳欲聋。新娘穿着橘红色的亚麻长裙,戴着玫瑰花冠坐在宝座上,以轻纱覆面,团簇着光灿灿的妆奁和礼物。战时物资紧缺,但老酋长决心不亏待孙女,纯金打造的桂冠,珠宝和项链,一匹匹的染色细羊毛,都是老人珍而重之的从木箱里取出来的,本来是她母亲的嫁妆,他拼上性命才从敌人的劫掠中保住它们。
塞米尔坐在新娘身旁,穿着缀流苏的红色罩衫和长裤,按照图兰风俗涂上红色油彩,发间缀着细铃。他一向清俊文雅,今晚更是容光焕发,每当他侧头和新娘耳语时,就会引得她笑语连连。客人们轮番举杯祝贺,称赞新娘的美貌,新郎的英俊和学识。罗克萨妮落落大方的回应,双颊被火光映照得红润喜人。
太阳落入长河的波涛,大家分享了丰盛的婚礼祭肉和美酒,新婚夫妇把熏香投在燃焼的篝火中,为太阳神献祭。奴隶们送来婚礼的长面包,让新郎用佩剑剖开。塞米尔起身拔剑,熟练的剖开了面包,把自己的一半分给她一块,赢得一阵喝彩。祝颂声扬起,畅饮的时刻到了。年长的女眷领着新娘回房更衣,美酒淳淳流淌,饮空的高脚杯被利索的倒满。男人们扯着嗓子叫喊,吹嘘着往昔的战绩和女人,不断有人给塞米尔敬酒,他酒到杯干,很快勾起了众人的好感。
老酋长穿着华贵的衣袍,红光满脸的搂着孙女婿的肩膀。等到酒过三巡,众人都有了醉意,塞米尔白皙的脸上添了红晕。
“罗克萨妮……”趁人不备,老酋长喷着酒气,恶狠狠的揪住塞米尔的衣襟,“是我唯一的孙女,我的珍宝。你要是敢亏待她一分,我就把你的皮扒了喂鹰!”
“我会照顾她一辈子。”塞米尔肃容道。
老酋长眯着浑浊的眼睛,仔细端详着他。半晌,他突然重重拍着塞米尔的背,差点把他的五脏六腑一块儿拍出来。“好、好!”他重复了几遍,眼圈红了,“好小伙子!我孙女果然眼光不错!”
有人前来祝酒,提起新娘高贵的出身,她的先祖曾是图兰英雄纳迪瓦尔的副将,纳迪瓦尔阵亡后,他宁死不屈,被投入狮笼处决。众人立刻敬畏的收声,话题一转,他们谈起黄金乡的繁荣,谈起那些图兰人耳熟能详的名字:征服者阿鲁玛一世、柯伦泰家族、纳迪瓦尔、波狄希亚。
“图兰之鹰还没有死!”有人扯着嗓子吼道,“让外国佬都见鬼去吧!”
众人高声应和,摔碎了手中的酒杯。火炬腾空而起,乐师奏响了喇叭和管笛,摇着叉铃上琳琳作响的小铃铛。一群舞姬伴着乐声走来,沉重的长裙上织满镶珠刺绣,人人皆赤足,盘在额间的金链挂着金吊坠,手臂和脚踝都戴着粗大的镯子。她们走到众人前,双臂交叠胸前,弯身行礼。塞米尔认出了为首的是罗克萨妮,她细细的勾勒了眼角,描着一抹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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