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守口如瓶的美德是一个该死的好品质。
幸而在门童那里,他用十个美金获得了一点有用的消息。
她是和许渊一起离开的,出门之后朝着中央公园的方向而去。两人一边走一边交谈,可惜用的是中文,门童一句也听不懂。
中央公园那么大,他怎么才能找到她?
察觉到自己并无掌握她的行踪的方法,段迦仁没来由的感到焦虑和恐慌。
就算他把她哄骗到了美国又如何?她在这儿有家人,她的身边有许渊,她并不需要他。
他得加快脚步,更加努力,得到她的心。
按耐下焦躁的心情,他在总台留了纸条,希望许尽欢回来之后立刻打电话联系自己,并在末尾委婉的表达了自己的思念。
出门之后,又立刻在花店定了一周的鲜花,要求每天都是不同色的玫瑰,要当天空运到的,最新鲜最绚烂的那种。并务必在清晨第一缕阳光升起前就送到酒店套房内。
他要她今后每一天睁开眼就看到来自他的爱,并让这份爱占据她的双眼!
鲜花和纸条最终都到达许尽欢的手上,也确确实实落在了她的眼里。没有哪一个女人能拒绝美丽的鲜花,然而饱含思念之情的纸条却被她随意的丢弃在茶几上。
她的身心已经被唐人街之行占据了!倘若不是许渊认为,晚上的约会必须慎重对待,他们应该依照西方传统回酒店准备一下。洗个澡换身衣服,最好她还化点妆。否则,她简直要泡在唐人街不回来了!
六点半,两人坐上出租车前往唐人街赴约的时候,段迦仁在摩天大楼里依然执着的等待着许尽欢的电话,从清晨等到日落,又看着华灯初上,霓虹闪烁。
但她的电话迟迟没有到来!
她没有收到他的留言吗?这绝无可能!
那么一定是她到现在也没有回酒店!她去了哪儿?这样彻夜不归!难道是回家去了?
她在这儿可是有家,有家人的!
想到这一点,他从窗边扭转身,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拿起电话打给他的律师。
许尽欢的签证是他帮忙办的,那些繁琐的文件里一定有她父母的地址和电话。
律师很快就把资料传真过来,他立刻拨了电话过去。接电话是许宅的女佣,显然她名义上的父亲许湛先生在纽约拥有一份不错的收入,这多少让人有些吃味。
女佣告诉他,先生和太太出门了,并不在家。而且家里也没有一位叫欢欢的年轻女孩,他是不是打错了。
欢欢不在那里,那她此刻应该在哪里?
她的父母出门了,是否是他们约了在外面见面?
脑子里有一百种设想,但每一种都无法让他现在立刻就看到她。
他像一头困兽,在高耸的摩天大楼里焦躁的来回踱步。
脚下是万家灯火,闪烁的灯光交织成一条银河,向地平线延伸开去。
他的女神就隐藏在某一盏灯火之后,但他找不到。
一不留神,他就把她给丢了!
她应该会回酒店的吧?
他决定去守株待兔!
*
粤香楼的会面堪称宾主皆欢!
许湛没有骗人,粤香楼的粤菜确实很有特色,尤其是白灼虾和烤乳猪两道菜,许尽欢非常喜欢,一个人就吃了两盘。
她的母亲,许湛的妻子,兴致也很高昂。长达一年的担忧,在这一刻终于落地。她的女儿恢复了正常,而且看起来很健康,很开朗。虽然这份开朗有一点异样和陌生,但她归结于是长期分隔两地而产生的距离感和隔阂感。只要将来能在一起生活,母女之间的感情便能恢复如初。
一家人欢聚一堂,共享晚餐,气氛热烈和和谐,让人不禁怀疑是时光倒流,彼此又回到了最甜蜜的时光。
然而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九点一过,许湛便以她身体欠佳为由,结束了这次聚会。
虽然心中不舍,但一贯柔顺的妻子还是听话的和女儿告别,在丈夫的协同下登上了出租车,一路扬长而去。
而得了自由的许大仙,则扭头又奔回粤香楼,为自己打包了一份白灼虾。
在路上一边走一边吃!
纽约是不夜城,餐馆林立,商铺比邻的唐人街此刻也依然喧嚣嘈杂。高大的牌楼耸立在街道上,精美华丽的雕刻无不显示制作者高超的手艺以及拥有者的无上财富。金灿灿的琉璃瓦倒映着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显示出一种别样的绚烂。
这竟然是在大洋彼岸的西方世界,却有这么一片浓缩而成的东方文明。
让人不禁怀疑,自己究竟是身处现实,还是陷入了一片迷境。
唐人街的一切都让她感到奇妙。眼前所见的,所闻的,所吃的,所碰的,都是那么熟悉。但同时又带着一种陌生感!为了适应异国的氛围,这些熟悉的东西多多少少也都改变了一些姿态。哪怕只是一点点,也带上了纽约的味道。
对着熟悉而又陌生的“东方世界”,她充满了好奇。几乎什么都想试一试,看一看,尝一尝。
但许渊却感受到来自这个繁华世界的淡淡恶意!纽约是天堂,但纽约也是地狱。这座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同样也有着全世界最高的犯罪率。
唐人街是纽约华人赖以生存的社区,但同时,这也是华人黑帮的聚居地。
当然,黑帮的交易和他们这些暂居的游客并无关系。但远道而来,孤掌难鸣的旅游者,在夜晚最好还是乖乖回酒店去。
她拖着他越走越远,此刻他已经完全失去了方向,彻底迷失在了这座迷境之中。
这样太危险了!九点半,时间还早,但也应该要准备回去了。
“会有危险?什么危险?有我在,什么都不用怕!”她还不想走,睁着一双大眼表示异议。
啊!他差点忘了,她可是连恶鬼都不怕的异人。但是……
“这里不是国内!人员构成很复杂,还是小心为妙!”
“人员构成很复杂?什么意思?”
“唐人街有华人黑帮。你最好不要忘太偏僻的地方去!要注意安全!”
“黑帮?在哪儿?”她挑起眉,扭头朝四周看了看。
竟然还是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她以为黑帮是动物园的猴子吗?等着她参观赏玩?
黑帮在哪儿?他怎么知道!也许此刻就在他们身边,毕竟没人会在脑子上写自己是黑帮。
“这我怎么知道!总之,晚上不安全!我们还是早点回去吧!”
“不要!我还没有逛够,我还要继续吃好吃食物!”她却撒起娇来。
“不行!钱不够了!”许渊决定拿出杀手锏,虽然这会让他的男性自尊受到一点点损害。
“诶?!怎么会!”她立刻垮了脸。
他取出钱包,展开给她看。
“只剩下打车的钱了!回去吧!明天再来,我会多带一点钱。”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许尽欢这时候终于想起了段迦仁的好,如果是他在的话,那么钱就肯定不成问题了。
她终归不是真正的少女,不会真正的无理取闹。
“好吧!那就回去吧!”
许渊长吁一口气。说实话,身处异乡不是只有她觉得不适应,纽约的一切也让他紧张,倍感压力。大哥的冷漠让他明白,照顾欢欢只能靠他自己。
欢欢或许无比强大,百无禁忌,但这里是美国,是纽约,他觉得他有责任也有义务照顾她,保护她。
除了要预防陌生人,还要预防熟人。尤其是那个段迦仁,他总觉得姓段的没安什么好心。
牵着她的手站在路边,他伸手拦出租车。
很快就有一辆开过来,停在跟前。
“去圣莫瑞斯酒店!欢欢!上车!”他拉她的手。
许尽欢不动,而是扭头向身后的巷子看去。
那是一条招牌林立的狭窄小巷,五颜六色的灯箱挂满了两边的墙壁,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招牌闪烁不停,越往里越是些不正经的地方。
明明挂了这么多亮闪闪的照片,但巷子深处却别有一种幽深的黑暗。仿佛尽头蹲着一头吞噬光明的巨兽,把灯火都吃进了肚子里。
“怎么了?”他问她。
她伸手指着巷子深处那一片黑暗。
“那里!有一个奇怪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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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东西究竟是啥咧?下回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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