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胡澍在第十圈的时候不跑了,在她身边停下,大步的迈着步子就能赶上她的速度。
可她依旧忽视。
一把扯掉她的耳机,到底什么那么好听?却只听到里面传来活跃的日语歌,他有些耳熟,好像就是室友正在追的《海贼王》里的歌曲。
呵呵。
“你就不知道稍微追一下我?”胡澍长这么大还真的从没有追过女生,虽然追他的倒是不少。这句话他酝酿了好久,粗听像是在嫌弃她跑的太慢,细想之下便会懂其中的意思的。这已经是他能说出来的最大极限了。
骄傲如他。
内心紧张忐忑,刚跑过,出了一身热汗,却在等她答复的期间骤然冷却,只剩一阵冰凉。
许是对有人突然扯掉她的耳机表示很不爽,眉头有些微皱,抬头看到是他,莞尔一笑,很轻,很淡,却笑进了他的心里。
一见钟情,是这样的吗?就像雷击直接劈中心脏。
看她的表情应该是认识他的,也是,毕竟军训时期在她后面站了这么久,而且他还这么出色,就算不想认识也难。
“嘿嘿。”她傻笑了两声,拾起耳机继续跑步。
胡澍瞬间来了个透心凉。
嘿嘿是什么意思?
若干年后他亦懂得,之所以跑的慢是因为她的性子使然,不争不抢,自己走自己的节奏,不因别人而改变自己,惬意的享受着自己那个安静而闹腾的世界。
连着两个晚上他都没睡好觉,总想着她那一声嘿嘿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三天晚上,他依旧按照原来的步伐跑了几圈之后停在她身边,她慢跑,他快走,她依旧不理不睬,他面色堪比猪肝色,周身散发冷气堪比制热空调。
哎,装不下去了,他便状似无意的嘟囔了一句:还是我来追你吧。
声音不大,却足以让她听见,当然,周边的同学也都能听到。
她定住脚步,侧目认真的看着他,“我不用你追。”
周围一片倒吸声。
胡澍何许人也!
“或许我跑的比你还快。”只是她懒而已。
就如她懒得接受男追女逐的戏码。
这次胡澍是彻底愣住了,这女孩,有点意思。
两人正式拉扯比赛。
结果很震惊,胡澍输了。
愿赌服输。
她却开口了,“我认识你,喜宝是你粉丝。”当时他还是不知道喜宝是谁。“咱两在一起吧,不是我追你,也不算你追我,顺其自然的在一起了,只是……”她看了看他,一脸的懵逼,“我很懒。”
后来,他发现,她不仅懒,还很能吃。
她懒得将他放进她的世界,而吃却是她的整个世界。而他,一直死皮赖脸的赖在她的世界不肯离去。
可是后来他突然明白了,她不是懒,只是情感分明罢了。她喜欢亦舒的《致橡树》,而她的感情观一如里面所写: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相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