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十八份盒饭,十一点半之前送到,小心别洒了。”
“好,我知道了。”
迟绪把盒饭放到了电瓶车后的带有膳食logo的保温箱里,看了一眼便签上的地址,是一家补习班,离店不远,比较好找。
记下地址后,他把便签放进了口袋里,便签纸的右下角也有膳食的logo,下班的时候需要拿着便签去收银那里结账,一单三块钱,迟绪早上八点来的,到现在几个小时了,才送了十二单。
谁送的快谁接的单多,迟绪有时候找不到地址,会耽误时间,不过他跑了三天,已经熟悉了周围环境,不似最初时总要向出租车司机问路,效率提高不少。
迟绪骑着电瓶车,紧赶慢赶的在十一点半之前把盒饭送到补习班,又急匆匆的回了店里。
吃饭的点生意火爆,前台的电话响个不停,他刚回去,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便接到了下一单,是附近的小区。
“等等!”
迟绪还没骑出十米远,后面追上来一辆电瓶车,也是店里的送餐员,一个身材瘦小单薄的大学生,家境不是很好,过年就留在京城打工了,他拦住迟绪,“你这单是XX小区的吧!”
迟绪点头,“怎么了?”
“我这有一个旁边小区的,我帮你送吧。”他说着,从自己的保温箱里拿出一份盒饭,“这份是送到XX医院的……”
有时候前台接单太急,同一个位置的单子会分给两个人,机灵的送餐员会连接两单,然后同之前那个送餐员做交换,这样只跑一趟就可以赚两份钱,不过他今天运气不太好,第二个单子地址太远了,跑个来回要将近一个小时,从早到晚也就中午这一两个小时活好,他不确定迟绪愿不愿意去送,只能用恳切的眼神看着迟绪,“你帮我送行吗?”
“嗯。”迟绪接过那份外卖,没有多说什么,看上去是一副逆来顺受好欺负的模样,让对面占了他小便宜的送餐员顿时减轻了很多心里负担,剩下那丁点在迟绪骑电瓶车离开的那一刻也彻底消散了。
……
XX医院在东城区,迟绪到那里的时候已经是十二点多,他对照着便签纸上的地址,找到了血液内科的病房,点餐的人是一个患有白血病的年轻女孩,一个人生命中最美好最富有朝气的年纪,哪怕身患疾病,也比旁人要更为乐观向上。
“我经常叫你们家的盒饭,不过是第一次见你欸。”
“我上班没多久。”
她扬起笑脸,异常灿烂,将这没有多少阳光照射进来的病房都变得明亮了,“你比之前的送餐员帅多啦,你叫什么名字啊?”
迟绪怔怔的看着她。
女孩捧着盒饭大笑起来,一旁病床上的中年女子也跟着笑,“又调戏小帅哥啊。”
“哪有!”女孩忽然敛起笑容,正儿八经的说道,“我得了这种病,也不知道还能活多少日子,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你能再来给我送次盒饭。”
“……我叫迟绪。”
翌日同一时间,前台果然接到了来自医院血液内科的订餐电话,指名道姓要迟绪去送,不在乎多等一会。
今天升温,中午更是闷热,迟绪骑着电瓶车吃了一路尾气,到医院的时候以是头脑发昏,视线模糊,他把车停在保安室右侧的自行车车位上,脱下外套在地上蹲了一会,胸口倒是稍稍好受了,可站起来的一瞬却是眼冒金星。
他的身体早已无法消受这样的辛苦。
人性本能的趋利避害告诉迟绪,他不应该执着于那空白的七年,他此时最佳的选择是回到老家,找一份时间宽裕且轻松的工作,同时打起精神来继续学习。
可心底有个声音却不断告诉他,哪怕寸步难行,你也不能离开京城。
迟绪被糟糕的身体状态所困扰,陷入了失忆以来前所未有的迷茫。
“嗨!”
一进病房门,患有白血病的女孩便热情的向他挥手,精神状态比他还要好。
迟绪不自觉的笑笑,把盒饭放到她面前的小餐桌上,“一共二十五。”
“你等等啊。”女孩从枕头底下翻出一个钱包,一边拿钱一边问他,“你是兼职的学生吗?”
虚岁二十六的迟绪穿着牛仔裤帆布鞋,头发细细软软的趴在额前,很容易给人造成误会,不过迟绪没有否认,在他脑海中,他的确是虚岁只有十九的民大学生。
见他默认,一直表现的非常开朗的女孩忽然叹了口气,她说,“好羡慕你啊,能打工能上学。”
走到医院大门时,迟绪被刺目的太阳晃了一下眼,又有些看不清周围,不过没有之前那么难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