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的泰西,像个刚刚苏醒的美人,一点一点的脱下黑夜的睡衣,缓缓披上柔和的朝阳。
秦心定了六点的闹钟,简单的洗簌一下就出来了,这时候余露睡的正香。
身上还是泰西的校服,裤裙有点凉,早上出门穿长裤好些,等周末了回家应该带些衣服过来。
时间还很早,正是好眠时,宿舍门口没有什么人,秦心活动了一下身体就开始顺着宿舍门前的梧桐小道跑起来,泰西很大,要跑一圈还挺费劲的,时间也有点久。
秦心决定刚开始每天从高中部跑到初中部就差不多,两个校区有免费的校车,所以校内的环湖路走的人比较少,比较适合锻炼。
现在的她身体的确是娇弱,好在还年轻,不像后来被自己糟蹋的很废,到了监狱更是因为打架落下了许多暗疾,外头天气一变化就全身都疼。
身体痛苦是非常折磨人的,秦心感觉到自己心底有暴虐的倾向,她以前不知道,可是到了监狱总被人找茬欺负,第一次反抗跟别人打架的时候,打完全身疼的眼泪都掉出来,却觉得心中无比爽快。
这种心理太偏激,不是很好,可是打别人总比挨打好,就像昨天下午,秦心用厕所的拖把挨个把莫兴婧那群人收拾了一遍,看着她们一个个捂着胸,十分愤怒却不好意思说的模样,着实是畅快的,不过自己力气还是不够,手握着拖把虎口震的疼,手心也有点磨破了。
还是应该好好锻炼身体,以后能不打架尽量不打架,但是要打架的时候绝对不能让自己吃亏,秦心一边跑一边想着今后的生活。
早晨的空气很好,一呼一吸间,秦心就觉得自己似乎干净了许多,其实不用什么洗筋伐髓,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好了,气色自然也好了。
奔跑的时候能让自己心情畅快,什么都不去想,身体就有飞离地球的感觉,种种烦心事也被远远的丢在了身后……
祝军经常被老爸丢部队里耍,部队里每天早上都要出操,每天早晨习惯听着军队的号角声醒来。
即使在泰西,没有号角声,一大早他还是醒了。看着周围的同学一个个睡的死沉,房间也闷,他无聊的穿了衣服准备去小跑一下。
他一边跑一边琢磨着,老爸不让自己跑部队,干脆周末去找小叔玩,小叔跟自己关系从小就好,让他给自己打个掩护一定没有问题,这学校烦死了,女生大多矫揉造作,男生也一个个深成的很,都不知道是来上学还是来干啥的。
一个小小的高中,里面学生居然比自己京都大院的小伙伴还大牌,祝军很不习惯,这里跟同学打交道,先打探你的背景,他父亲刚刚调来这边军区,自然不会太张扬,他也不想打家里的旗号做什么。
那些人只是听他是京都来的好奇,不过看他晒得黑,穿的运动,那辆吉普车也跟大多数豪车沾不上边,车牌也普通,问不出特别的,应该只是普通人家,就失了兴趣。
泰西比别的中学更世故一些,因为这里的学生因为各自家庭条件的原因,或许见的更多成熟的更早,不免带一些风气进来。对祝军不再好奇也就没有了那份热情,祝军从小到大还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变脸待遇,不由得有些郁闷,好歹我这张脸还挺帅的吧,身材比那些弱鸡一样的好吧,肯定更招学妹喜欢。
祝军跑着步,不期然的想到,自己昨天遇到的那个学妹,居然没有留名,也没有问自己名字,难道是嫌弃自己的车不好,看着也不像啊,不过女孩子都麻烦,这么利落也算是优点了,祝军在这方面脑袋不太开窍,只是心中有一抹淡淡的影子,跑步跑一会,心情开阔了,也不再那么郁结,心中那影子就散开了,越来越淡。
可是忽然间,那影子却又越来越清晰,居然慢慢的活了过来,有血有肉,有红润的嘴唇,白白的皮肤,祝军看到迎面朝自己跑来的秦心,一时间,居然有一种,寻寻觅觅,惶惶然然,就为了这一回的再次相遇一般。
看到秦心,他忽然觉得原本很不待见的泰西似乎也没有那么糟糕。
“嗨,早上好!”祝军脸上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秦心有些愣,她实在有个不好的毛病,脸盲,不太关心的人压根记不住,好在自己回学校,会好好跟自己打招呼的人少之又少,错愕了一下,秦心还是记起来,自己昨天坐他的车去的宿舍。
“早。”秦心有些不好意思的朝他笑了笑,因为是早晨,因为在跑步,心情格外好一些,秦心的笑容很轻松甜美。
祝军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没有记住自己是谁,不过自己也不知道她的名字,此刻看到她的微笑,顿觉得周围的景观都失了颜色。
打了招呼,秦心也没有多停留,继续跑,本来就是相向的,自然是错开了,祝军想回头跟着她一块跑又觉得太刻意了一些,来日方长,也继续跑步,不过心情比刚刚好多了,一路上脸上都挂着笑容。
秦心跑完步,回宿舍,见余露已经不在了,昨天自己把莫兴婧她们揍了一顿,施施然的回去上课,余露却缺课了,晚上回来的时候表情不太好,一副受欺负的模样,秦心不用猜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现在她不会再傻乎乎的去帮余露出头了,没道理她找人来收拾自己,结果反被收拾了,还要自己同情她。
去卫生间冲了个澡,看了课表,早上是两节英语课,把英语书装包里,就去吃早饭了。
泰西的文化课一般都是这样安排,早午各一门,老师讲的很多,高二就会把高三的课程都上完,高三等于纯复习,更多的时间却是社团学生会的活动。
秦心因为莫兴宁的缘故,参加了学生会,莫兴宁是学生会的副会长,秦心进去只是为了多找机会更莫兴宁相处,没有什么实权地位,倒是余露貌似还混了个什么理事当任。
至于社团,也是因为莫兴宁的缘故参加了书法社团,莫兴宁的字写的非常好,一看就是下过苦功的,秦心知道是因为莫老爷子很喜欢书法,莫兴宁只是投其所好罢了,不过一个才高中的学生就能做到这个地步,莫兴宁确实是个有能耐的人。
余露和自己像连体婴儿一般,自己都参加了书法社团,余露自然也是里面的一员,不过不同于秦心这种实在没有天赋的,余露写的字还是不错的,再加上她会做人,在书法社团也人气很好。
过去秦心不在乎,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真正是余露的好闺蜜,处处用自己的弱点去把她衬托起来,从...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