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乔迁之喜,她想出去转转,就当庆祝一下。
他说:“好啊,吃完饭我陪你出去。”
她今天心情好,也不想跟他计较太多,吃过饭,雍显换了上休闲的套装,头发微微有些凌乱,比平时一丝不苟的沉稳相比,更随和,他问:“你想去哪里?”
“我们去ktv唱歌怎么样!”
她唱歌不好听,以前跟同事去k歌,她往往都是听众,从头听到尾,今天突然心血来潮,想唱歌,把呆在医院这段时间的郁闷都发泄出来。
小区出去就是繁华的商业地段,能娱乐的地方很多,他没有开车,就拉着她在路边逛,看到一块霓虹的招牌写着欢乐吧ktv,他说:“那就这家吧。”
原以为他唱歌会很好听,林至爱皱着眉头,她唱歌顶多就是走调,而他是基本都不在调上,好在专注唱歌的样子够帅,可以让她暂时忽视难听的歌声。
说好一人唱两首的,两人轮着来,没想到他还是个麦霸,一首接一首,她有点听不下去了,说:“是不是让我也发挥一下。”
他很认真的问:“不好听吗?”
她皱起眉头,这种毫无根据的自信是从哪里来的,为了不让耳朵再受骚扰,她很诚恳的说:“你唱歌是真不好听,人家唱歌要钱,你再唱下去就要命了!”
他带着笑容的脸瞬间就黑下来了,他放下麦克风,拽住她的手臂:“不唱了,换个地方玩。”
她咧了咧嘴:“你不唱,还不许人家唱吗!”
ktv的一楼大厅是迪吧夜场,放着让人热血沸腾的摇滚音乐,雍显找了个位置坐下来,她不喜欢这种喧闹,乐声震耳的地方,想走,却被他按坐下来。
服务生递上酒水单,他侧头对服务生说着什么,乐声太大,她听不清楚,看着服务生不停的点头,她觉得到了这种地方,他才真的是游刃有余,毕竟他在夜场工作呆过好多年。
不一会儿,服务生就端上来一瓶白兰地,两个杯子,一份精致的果盘。
平时他都不让她喝酒的,不知道今天是哪根劲搭错了,他给她倒了满满一大杯,和她碰杯之后,就一饮而尽。
她呷了一口,很不喜欢的味道,她自认没有贵族细胞,从来都品不出所谓酒的醇香和甘甜,她的反应似乎不太让他满意,他推了一下她的手臂,示意她赶紧喝完。
林至爱像喝中药一样,好不容易才把那杯白兰地给哽下去了。
dj换了音乐,俊男靓女们都往舞池里汇集,雍显示意她上去,她不停的摆手,她这辈子最缺的就是艺术天份,跳舞唱歌都不行,大概是从小长得还算漂亮的缘故,每次校队来挑舞蹈学员的时候,都会挑中她,结果一训练,说她像得了肌肉僵硬症,最后只有被刷下来的份。
常言道献丑不如藏拙,她可不想在大家面前暴露她的‘丑态’。
雍显自己去到舞池里,随着音乐的摇摆,他修长高大的身材,帅气的脸,还有潇洒的舞姿,立即就成了舞池里的焦点,他似乎永远都是闪闪发光的。
这是她从来没见过的雍显,没有束缚的他更惬意自如,她想,这也是他为什么在唐人街一家小小的夜场里能呆四五年的原因。
他不畏惧艰苦的生活,只害怕没有自由,没有自我,这也是为什么他会爱上身世落魄,连自理能力都没有的小仙,他不在乎生活所带来的磨难,只想有个让他栖息的港湾,沈秘书说得对,他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他只要认定了一个人,便会一心一意的守护着对方直到尽头,这也是最让她尴尬的地方。
有女孩子见雍显一身的气派,谈吐不凡,刻意的往他身边靠,她坐在那里偷笑,最难消受美人恩,想到上次小歌星拼命往他身上靠,他尴尬的样子,她就觉得特别的可爱,看他今天怎么应付。
那女孩子好像崴到脚了,一下就扑倒在雍显的怀里,她还想着雍显要怎么应付,没想到他抱着那女孩子出了舞池,从侧门出去了。、
林至爱立即就站起来了,不对,他不是这样的人,难道是她看走眼了。
她等了一会儿,有点按捺不住,在她骨子里坚信他不是个喜欢猎艳的人,担心他遇到麻烦,就跟着追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