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大学。
论坛里的帖子依旧高高飘红,而当事人叶明锦却淡定地坐在教室里认真上课。
这堂课是民事诉讼法。
主讲教授在中间询问谁有什么不解时,有一个同学举手站起来,“老师,我想问一个问题,要是有人被包养了,算不算是卖、淫、嫖、娼?”
话音刚落,便引起教室里不少人哄堂大笑。
他们满脸好戏地齐齐望向叶明锦,想看看她的表情。
却没想到当事人依然神情淡定地注视老师,似乎也在等待老师的回答。
而被提问的教授显然也知道网上关于叶明锦被包养的那个八卦帖,不觉神色有一些微妙地寻找当事人。
循着学生们的视线望过去,正好迎上一双清凌凌的杏眼。
四目相对的瞬间,教授见叶明锦眸光澄澈,没有任何心虚与不安,一时间觉得可能那真的只是传闻。
否则,怎么会有人眼神这么干净,还能这么理直气壮与他对视呢?
“老师,”提问的学生再次喊了一声,“请问这算吗?”
老师回过神来,认真说道:“这只是道德的问题,不算。”
本以为事情就此作罢,却没想到那个同学又满脸坏笑地问道:“那要是有人把一瓶水砸向别的同学,还把人打伤了,这算不算是故意伤害?”
视线扫过叶明锦,见她依然认真平静地望着自己,教授才说道:“单凭你这句话不好界定,要根据事情的原因过程分析之后才能够确认。”
那位同学明显不满意这个回答,依然想再绞尽脑汁说什么。
却忽见叶明锦举手后站起来说道:“老师,我也有几个问题。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就在网上发布虚假事实损害她人名誉,且点击热度很高,应该属于最高法、最高检法释〔2013〕21号文《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吧?”
微微一顿,她又问:“将满瓶的水直接从高楼往楼下的人身上砸去,这到底算是高空抛物还是故意杀人?”
问题直接而又犀利。
教授的视线从叶明锦转到那些明显被惊讶到的同学们,一时间觉得自己为数不多的头发又掉了几根。
他低咳一声,说道:“我们今天上的是民事诉讼法,这些刑法的问题可以课后讨论,或者我帮你们联系咱们的刑法老师大家一起商量。好,接下来咱们继续我们的民诉内容……”
一场原本众人期待的战火忽然被熄灭,让想要挑事的人心里特别不满意,也让有些自认心中有正义的人觉得没有得到伸张。
当然,也有人见叶明锦说得理直气壮一点都不心虚,便不觉有些动摇。
期间有人录像,直接把这一段发上校园论坛,再次增加了这件事情的热度。
而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视频帖底下评论的人,逐渐分成了两拨。
评论里有人开始冷静下来:【现在忽然在想,可能事情不是谣传那样,坐等系花翻盘】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我看系花那么冷静应对霸气回怼,也觉得不能只靠看图说话就下定论。坐等系花翻盘+1】
……
【其实,早上的事情我看到了全程,是楼上有人先丢下一瓶水想要砸系花,而系花只不过是反着丢回去。】
【楼上说的是真的吗?真这样的话,主动下手的人也很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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