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沈千尘,我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
杜齐颇有自信地一笑,然后从自己的百宝袋中掏出了一个小木匣。
木匣的表面镶嵌着十二颗晶莹剔透的血红珍珠,环绕成一个桃心形状,经太阳一照,便发出耀眼的红色光芒,漂亮极了。
“这么多血红珍珠?”
嬴语冰看到那匣子上的珍珠,瞬间眼前一亮,失声道。
准确地说,嬴语冰并不是没有见过血红珍珠。
毕竟,她身为这片地区大秦国的公主,什么好东西没见过,恰巧,她自己就有一颗血红珍珠。
只不过,她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的血红珍珠,难免有些控制不住。
“语冰,我就知道你喜欢血红珍珠,你看,我把我爷爷奶奶留给我的血红珍珠都给你了。加上你的那一颗,这样一来,你就是拥有十三颗血红珍珠的人了,怎么?还是我有心吧?要不然,你就干脆嫁给我吧。”
杜齐见嬴语冰目不转睛地盯着血红珍珠,心中一喜,趁热打铁道。
哈哈,女孩子就是女孩子,没有不喜欢礼物的。
何况,在这么好的礼物面前,我看嬴语冰过不了多久就会当上我杜大少的新娘了!
到那个时候,什么沈千尘沈万尘的,统统靠边站吧!
只有我,才可以抱得美人归!
“去一边去!”
嬴语冰以一种很冷漠的态度回应了一句。
本公主是喜欢血红珍珠,没错,但不会因此失去原则。
就算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本公主也不会嫁给这种小瘪三的!
杜齐见状,赶紧道歉,道:
“公主,你可别生气,我只是开个玩笑。”
不管怎样,嬴语冰的情绪时刻牵动着杜齐的心。
作为嬴语冰身边最狂热的追求者,他早就学会如何看嬴语冰脸色说话了。
嬴语冰没有理睬杜齐的话语,直接把目光又落到那璀璨夺目的十二颗血红珍珠上。
杜齐看出嬴语冰非常喜欢这血红珍珠,知道自己没有白下一番功夫,顿时喜上眉梢,他指着那木匣子,低着头说道:
“沈千尘,光看这外包装,就比你那光不溜秋的瓶子有档次吧?你送的那种破瓷瓶,我家是要多少有多少。而这上面的血红珍珠就不一样了,它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宝贝,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得到的,跟你说啊,这可是我们这片地区最好的巫师用鲜血培育出来的,据说,二十年才能培育出一颗血红珍珠,可以说,这上面的每一颗都价值连城。”
杜齐虽然低着头,但言语之中难掩傲气,他特意抬眼看了一下红孩儿,脸上稍带得意,接着说道:
“怎么样?此刻是不是很想找个地缝儿钻进去?没事,你先擦擦你的眼睛,我这只是开始,接下来的才是正题。到那个时候,再找地缝而也不迟啊!哈哈!”
说完这些话,杜齐感觉心里痛快多了,之前被沈千尘欺负得没个人样儿,现在,换过来了,他要让这位来历不明的沈千尘无地自容。
呵呵,这是老子呆的地方,哪里会让你春风得意?
这次傻眼了吧?
老子就是要在某一方面碾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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