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国尚武,文人侠士多喜佩剑。剑者,一曰配饰,二曰防身所用。教习剑术是书院的课程之一,听闻每一书院之大生生乃剑术之极大成者。临淄书院这位大先生在帝国内是首屈一指的剑术大师,听闻这位大先生曾是大将军韩子明麾下一员猛将,据说他在战场上十招之内必取敌人性命,由于过于强大敌人莫敢与之争锋。
圣人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同学们对这句话如何理解,外院的一位老师发问到。一位学生回答道:“老师,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在说在比剑当中的战术问题,故意卖破绽给敌人,然后迅速地采取防守反击。”这位同学解释的很好,老师说到。外院这位老师又问到:“请问同学们,还有不同的见解么?”长风这时候若有所思。由于长风坐在前排,外院的这位老师一眼就看到了长风,便鼓励长风站起来回答。长风这时候回答道:“老师,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分析对手的实力。如果对方实力明显弱于我,我将会主动出击以雷霆之势击败对手,打击对手的自信心,让他放弃这场比试;如果对方与我旗鼓相当或者强于我,我会采取上述战术。”这位老师有些欣喜地回答道:“长风说的很有道理,尽信书不如无书,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老师随后又说到:“圣人有三剑,一曰天子剑,二曰诸侯剑,三曰庶人剑。天子之剑,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诸侯之剑,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庶人之剑,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下课后学生们若有所得,似乎已经在思考自己应该选哪种剑了。
除了室内教文外,书院还有室外练剑,由于考虑到危险性,刚入门的学生是只允许用桃木剑的。男子练剑多为实用,意在击人要害;女子练剑多为舞剑,意在曼妙优美。所以室外练剑男子与女子是分开练习的,有不同的老师进行教导。有些调皮捣蛋的男同学总是喜欢借机偷偷跑去看女同学练剑,所以常被责罚。姜长风是不屑于做这种事情的,一来他醉心于练剑,自然是没有这种心思;二来书院每年都会举办试剑大会,自然是有机会看女子舞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