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了。”
“这个李嫂相当不错的,专业又细心。萧姐说了,等你生娃时,也要叫她去照顾你。”
“好,好啊。”这次安若答得稍结巴。
程少臣借着陪安若练车之名,往返都让她开车。安若不觉得这是他的热心,只猜他想偷懒。以前单程要两个半小时的路,换作她开就是三个多小时车程。快到城市交界处时,高速路上的车开始多起来。
程少臣险险地把着她的方向盘替她调整方向,“你真的很没有开车天分啊。七歪八扭成这个样子,该加速时不加,该减速时不减。”
“我自己开车时比这好多了。都是因为你总在旁边捣乱,说话分散我的注意力。从现在起别跟我说话了。”
程少臣如她所愿,结果车里太过安静了,令人昏昏欲睡。为了提神,安若开了音乐,放的喜多郎的古事记,一遍结束又重播,程少臣忍不住出声了:“换一张。你是该吃药了,连听的音乐都这么别扭。”
“这音乐哪里别扭了?你就喜欢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你不喜欢的就觉得别人也不该喜欢。”
“旋律似乎平静,但编曲很狂躁,节奏很压抑。春天容易上火,我建议你还是多听听巴赫吧。”
“谢啦,我更喜欢贝多芬。都跟你说了我开车时别跟我说话,分神。”
话题又卡住了,但是安若尊重了一下他的意愿换了张碟,花儿乐队的花季王朝,嘻唰唰嘻唰唰,吵死他好了。
等进了城市的主干道,天色已晚,路灯一盏盏亮起来。道路越发拥挤,安若开了几小时车也累了,他们俩交换了位置。
“看来你的确恐婴,都吓成那个样子了。”经过一处贴着大幅宝宝广告的店面时,程少臣说。
“我也没想到你竟然有恋婴癖。”
程少臣忽略她的用词,“哎,那么小的小孩子,跟玩具似的,抱在手里那么软,”他抬一只手比画了一下,“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常常抱流浪猫回家,然后被我妈训。”
“小动物都喜欢?那你喜欢老鼠和壁虎吗?”
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片刻后又说:“咱们养一只狗吧。”
“你想干吗?”
“迷你狗,长不大的那一种,你逛街的时候可以塞进包里,我回家晚时它还可以跟你做个伴,顺便培养一下你对小动物的爱心。如何?”
“程少臣,你觉得养狗会比养我更有成就感吗?”
“沈安若,赶紧抽空去趟医院。你说得对,你的更年期确实提前了。”
沈安若这阵子几乎要将行政中心当作第二办公室了,结果总能遇上熟人,开会时有一面之缘的a公司甲某,一起吃过一顿饭的b公司乙某,同事的家属c公司的丙某,这世界小的时候就如一座村落。可是,在这种地方遇上秦紫嫣却始料未及,就算云楼市不是超大城市但也不算太小,而且她的家乡不是也在邻市吗?在这里,人人行色匆匆情绪抓狂,烟火气息沉重,完全与她的仙子气质格格不入。
安若见到她时,外面正下着雨,秦美女与一群世俗男女一起被雨困住,站在宽阔的廊檐下。安若冒着雨去停车场取车,然后把车开到她身前,滑下车窗,“秦小姐准备去哪儿?我送你一程吧。”
秦紫嫣也一眼认出了她,微微一笑,楚楚动人,“你是安若,沈安若,我没记错名字吧?你叫我紫嫣就好。”
她上了车,将文件纸袋小心抱在怀里,袋子已经有一点点湿,“我没有想到在国内办一份登记这样的麻烦。”
“其实你可以请代理机构来做。”
“嗯,对啊。我一位朋友说凭我的丢三落四,肯定要折腾至少两星期才办得出来,我不信,非得自己来试试,早知道真是这样,就不赌这一口气了。”
“你朋友是为了你好。”
“嗯,应该是吧。”
秦紫嫣要去的地方与她公司顺路。没有程少臣在旁边指手画脚,其实她的车技还凑合。秦紫嫣偶尔跟她说一两句话,她的声音很动听。人长得固然美,但并不冷淡,周身有一种柔和的气质。沈安若对她讨厌不起来。
“我几乎忘了自己也考过驾照,倒桩还有上路都是考了两回才通过的,还是教练可怜我天分不够但练得努力,决定放我一马,路考时给我安排了最简单的路段。”当安若急刹车躲过一辆违章车时,秦紫嫣说,“所以为了别人的安全,我还是不要开车比较好。我有位朋友说,我完全没有开车的天分。”
“国外考驾照比较难。”
“在国内考的。”
“你不是刚从国外回来?”
“嗯,德国,在那边住了几年,有时候也在法国,不过也常常回来。”
交通电台正在播一支曲子,somewhere in time,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同名电影的主旋律,国内常译作时光倒流七十年。秦紫嫣听得入神,直到曲子结束,才轻轻叹一口气说:“我讨厌这部电影,但偏偏喜欢这支曲子,每次都听到想要落泪。”
“这部电影怎么了?”
“那名女子太无望,只能等待,等了一辈子。我不喜欢。”
那日沈安若同事聚会,都是同年进入正洋的应届毕业生,一起参加过漫长的入职培训,年龄相仿,经历相似,又多年没有这样齐聚过了,一时大家都感慨万千。其实几年来,他们这批人早已离开了大半,当年的新鲜菜鸟们,如今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话题说着说着难免就转到了柴米油盐上。林某男抱怨自儿子出生后他在家中的地位便一落千丈,蒋某女哀叹与婆婆相处得纠纠结结郁闷至极,孙某女大骂老公与初恋情人藕断丝连,新婚的高某男则每过半小时就准时接到老婆的查岗电话也讲别人的八卦,公司内的某某某与老婆相恋十年才结婚,结果老婆一怀孕就搞外遇,孩子生下来就离婚了,感情这东西简直比电视广告更不可靠,还有公司内的某某某马上要结婚了结果发现老婆与前男友私混,于是婚也没结成沈安若安静地听,心里默念:上帝啊,这男人们认真八起卦来真是比女人更胜一筹。终于有人发现她在摸鱼,于是大声说:“你们这些女人都学学安若,从来也不见人家抱怨过老公或者拿着婆婆说三道四。”目光齐刷刷射过来,安若在心里怨念了一句,脸上挂着无辜无害的笑,“喝酒喝酒。”恰逢周末,吃饱喝足又去ktv,闹腾到很晚,回家已经凌晨一点。
门只上了一道锁,进门后屋里却是黑的,想来是程少臣早晨离家时随手一带没落锁。小区治安很好,倒也无妨。
安若习惯于走到哪里都随手开灯,可进了客厅,灯却先她一步亮了,原来程少臣竟比她更早回家,正倚在沙发上懒懒散散地抽着烟,腿交叉搭在矮几上。他把灯光遥控器扔到一边,继续保持着先前在黑暗里的姿势。
她看他一眼,绕过他,把窗子都打开。她一向讨厌烟的味道。
“去哪儿了?”程少臣漫不经心地问。
“同事聚会。”
“玩得很开心吗?连我的电话都不接。”
“手机没电了。”发现手机没电时她也没着急,因为他极少给她打电话,而且他已经连续两周都是在她入睡后才回家,周五的晚上应该会更晚,因为他周六通常是中午才起床。不过,至少他每天无论多晚都回家,从未夜不归宿,所以安若也就从未对此发表过什么不满意见。
“我觉得累,要去睡了。你怎么不去睡觉?”
她都走到了楼梯转角,却听到背后程少臣不紧不慢地说:“程夫人,以后不要这么晚。”
这句话的内容还有他那副腔调真是惹恼了她。沈安若回过头,先深吸口气,免得失了风度,然后也学他的腔调说:“程先生,你快天亮才回家的时候,我有说过什么吗?你自己也是连续两个星期都凌晨以后才回家的,怎么就忘了呢?”
“沈安若,男人跟女人一样吗?而且,我那是工作。”
“知道了,下回我注意。”安若偃旗息鼓,继续往楼上走。
“沈安若,过来陪我坐一会儿,我们好像很久没有面对面说过话了。”
“程总,您今天特意早回家,就是为了跟我开恳谈会啊?”沈安若拒绝服从他的指挥,而是倚着楼梯扶手,与他隔了几米的距离,位置比他高出很多。这个高度令她有些许的优越感。
“其实我们是很久没见面了对不对,我回家时你已经睡了,等我起床时你又走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姿态。
“你是不是希望我每天等你到凌晨两点,跪在门口给你送上拖鞋,然后早晨跪在你床前等你醒来时第一时间给你递毛巾擦脸?”
“虽然没有必要,不过你若真想那么做,我也很欢迎。”
沈安若口才不如他,只能再度投降,不理他,准备撤离。但程少臣显然今天晚上真的很有谈话的兴致。
“你最近脾气真大。你有怨气吗?”
“怎么会?程先生你辛苦工作为了我的舒适生活,我把你当神像一样供奉还来不及呢。”
“你对神像就这种恶劣的态度啊?”
“拜托你,我困了,想睡觉。您下回想半夜找人聊天的话,请提前通知我,好让我养足精神。”
“沈安若,你太别扭,没法跟你沟通。”
“我又不是今天才别扭。你还是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干吗要娶我好了。”
“我脑子有病,我就喜欢你这别扭劲,我就喜欢看你不待见我的样子。”程少臣又点上一支烟,淡淡地瞥着她,用一副事不关己的调调,悠悠地说。
周末,沈安若往旅行箱里装衣服,听到门被敲了敲。门明明没有关,抬头时,见程少臣倚着门框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忙碌,“怎么,你打算离家出走?”
“我出差,明天下午出发。”
“怎么不早说?”
“比起你总是登机前才打电话通知我,我这够早的了,至少比你提前了二十四小时。”
“去哪儿?出差多久?”
“云南。大概一星期。”她看程少臣的脸色很平静,于是又补充,“但我又请了一周的带薪假,打算在那边多待些日子。”
“我本打算算了,等你回来再说吧。”程少臣兴致缺乏地准备转身离开,“祝你玩得愉快。要我赞助旅行费吗?”
安若刚要张口,他已抬手制止,“知道了知道了,我什么都没说。”
安若发现和程少臣距离远一些反而能好好说话了。程少臣很反常地每晚打电话给她,时间都很早,按说这个时间他一般会在外面吃饭。话不太多,通常是沈安若做日程汇报。
“今天上了一整天的课,那个讲师说话带乡音,听得好累。
“今天的讲师非常帅,声音也好听,播音员级别的。
“今天去xx集团参观,走了一整天。早知道要走那么多路,我就不穿高跟鞋了四分跟也是高跟鞋呀。”
会议结束后,安若到大理和西双版纳玩了一圈,最后去了丽江,白天跟着旅行社一日游,晚上住在古城里。传说中神秘的丽江古城,早就成了一座打着民俗幌子的购物城,一幢幢木质的建筑,一串串纸质的灯笼,卖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她一个人在一排排店铺间闲逛,买了大堆没用的物品,银茶壶啊,扎染布啊,非常重,只好去邮局打了包裹寄回家。这绝对是精神空虚的表现,她不免自嘲。
第九天的时候程少臣在电话里说:“你这么久不回来,我开始有点不适应了。”
“少来了。你自己总出差在外,不出差时也总是晚回家,现在装什么装。”
“那不一样,那时候我知道你在家里等我。”
晚上沈安若照例在古城的各家小商铺间闲逛,累了就找家店点一些特色小吃,时间打发得很快。谁料突来一阵急雨,她连忙躲进一家针织小铺。老板是一名纳西族的摩梭女,黑黑瘦瘦,模样纯朴,用最原始的木质梭子和手工棉线织着一条条披肩。她在店里驻留很久,买了三条披肩。雨仍是不停,安若开始跟摩梭老板聊天,听她讲走婚的民俗,原来与她想象中的极不一样,反而像都市里最时髦的周末婚。老板说:“你们汉人多好,可以与自己的阿黑哥每天在一起。”安若笑而不语,老板又说:“不过距离才能产生美,像我们这样,很长时间才能见一回,很珍惜,所以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厌烦。”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含着大道理。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很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她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一排排小店里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的,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扫地一般地,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雨后的空气微凉,安若穿得单薄,便从袋里子抽出一条刚买的披肩,像包粽子一般缠到身上,瞬间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购物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又觉得这条浅橘色披肩与衣服颜色甚为不搭,虽然天色已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路上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于是从肩上抽走了橙色披肩,换上另一条灰白色的。路人们忙着赶路与逛街,没人顾得上看她。
手机那端的程少臣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
“你笑什么?”沈安若被他笑得心里发毛。
“还是刚才那条更配一些。”
沈安若仿佛被电流击中一般战栗了一下,急急地回头张望。这正是人流极多的时段,到处都是游人,家家店铺灯火通明,她觉得眼花缭乱,并且有点晕。
安若定定地站在原地,无数人或行色匆匆或不急不缓地与她擦肩而过,川流不息。最后她终于在前方不远处的那家茶楼下看见了程少臣,他站在茶楼门口那长长的一串串乳白色羊皮灯笼帘前,那些柔和的光线映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令他全身泛着一层光晕,几乎不真实。
见她终于发现他,程少臣脸上浮出笑容,唇角微扬,酒窝深抿,很柔和,又显得淘气,他这样笑的时候十分好看,他很少笑得这样纯粹。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她仍能看得真切。
那一瞬间,沈安若的大脑晕眩而恍惚,空白一片,只有一句被流传到滥俗的古老诗词在脑海里忽隐忽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