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僻静的休闲广场,水泥地面铺满了厚厚的银杏落叶。郑瑶垂头坐在偏角的长椅上,吹凉飕飕的秋风,看零星几个路人匆匆不歇的脚步。视野迎来一双小巧的高跟鞋,郑瑶抬头,迎面走来一个衣着精美的女人,A字礼服裙,提着手提包,头戴一顶毡帽,肩上的毛织大围巾,围住了整个上半身和鼻子、下巴。
“你怎么找到我的?”
“叛逆青年,如果不想被找到,肯定不会开车回家。”袁汐说,“不过好像有人比我更了解你。”
“你说我姐吗?”
“我说你姐的男朋友,方浩澜。”
“别提他。”郑瑶不爽地说,“提到他就来气。”
“他叫我跟你说对不起。”
“他自己怎么不来说!”郑瑶吼。
“别凶我呀。”袁汐坐到郑瑶身旁空出的位子。长椅背后有一个暖暖的路灯,打亮的一小块空间,刚好把他们罩住。
“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讨厌他?”郑瑶垂着头说。
袁汐一笑:“看来有人不用我问,也憋不住想说了。”
“……”
“快说吧。”袁汐说,“我不介意当你倾吐的对象。”
说来话长,组织了一下语言,郑瑶说了一句开场白:“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妥协我爸来正影拍戏吗?”
“不知道。”
“因为我和我爸打赌输了。”郑瑶说,“三年前,我同我爸说,给我一年时间实现自己的梦想。如果我做出成绩,他就不要管我,任我自己闯。”
“梦想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一年太短。”袁汐并不是在揶揄,只是感叹,“所以说,你的梦想到底是什么呢?”
“我之前跟你说,我从小被爸妈逼着学才艺,舞蹈、钢琴、吉他,什么都学,一练就是一整天,翻来覆去弹些古典名曲,枯燥死了。直到我遇到一个玩架子鼓的鼓手,他打开了我的梦想之门。”
郑瑶回忆:“他酷爱摇滚,在他的影响下,我也疯狂地爱上了摇滚,发现弹吉他竟然也是一件痛快的事。他年龄比我大了一轮多,但在摇滚面前,年龄没有代沟。后来,我们又遇到三个志同道合的伙伴,组建了一支摇滚乐队。方浩澜,就是主唱。”
少年的青涩梦想,有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动着、感染着人心,令袁汐微微悸动:“那你和方浩澜,应该很熟悉啊。”她没说后半句:不应该像杀了全家的仇人一样啊。
“何止是熟悉。离家那天,我那狠心的老爸就把我卡给冻结了。我没什么钱,跟方浩澜挤在一间十几平米的地下室生活,就差同穿一条裤子了。”
风吹得郑瑶耳根通红,他愤慨地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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