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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上去苍白消瘦,还说不愉快。
我发现对她这样年龄的孩子来说,这个学校的规章太严格,课程太紧张了。
我把她带回了家。
我本想再当她的家庭教师,但不久却发现不切实际。
现在我的时间与精力给了另一个人——我的丈夫全都需要它。
因此我选了一个校规比较宽容的学校,而且又近家,让我常常可去探望她,有时还可以把她带回家来。
我还留意让她过得舒舒服服,什么都不缺。
她很快在新的居所安顿下来了,在那儿过得很愉快,学习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她长大以后,健全的英国教育很大程度上纠正了她的法国式缺陷。
她离开学校时,我发觉她已是一个讨人喜欢、懂礼貌的伙伴,和气,听话,很讲原则。
她出于感激,对我和我家人的照应,早已报答了我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她的微小帮助。
我的故事已近尾声,再说一两句关于我婚后的生活情况,粗略地看一看那些名字在我叙述中反复出现的人的命运,我也就把故事讲完了。
如今我结婚已经十年了。
我明白一心跟世上我最喜爱的人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么回事。
我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得难以言传,因为我完全是丈夫的生命,他也完全是我的生命。
没有女人比我跟丈夫更为亲近了,比我更绝对地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了。
我与爱德华相处,永远不知疲倦,他同我相处也是如此,就像我们对搏动在各自胸腔里的心跳不会厌倦一样。
结果,我们永远相守。
对我们来说,在一起既像独处时一样自由,又像相聚时一样欢乐。
我想我们整天交谈着,相互交谈不过是一种听得见、更活跃的思索罢了。
他同我推心置腹,我同他无话不谈。
我们的性格完全投合,结果彼此心心相印。
我们结合后的头两年,罗切斯特先生依然失明,也许正是这种状况使我们彼此更加密切——靠得很紧,因为当时我成了他的眼睛,就像现在我依然是他的右手一样。
我确实是他的眼珠(他常常这样称呼我)。
他通过我看大自然,看书。
我从不厌倦地替他观察,用语言来描述田野、树林、城镇、河流、云彩、阳光和面前的景色的效果,描述我们周围的天气——用声音使他的耳朵得到光线无法再使他的眼睛得到的印象。
我从不厌倦地读书给他听,领他去想去的地方,替他干他想干的事。
我乐此不疲,尽管有些伤心,却享受充分而独特的愉快——因为他要求我帮忙时没有痛苦地感到羞愧,也没有沮丧地觉得屈辱。
他真诚地爱着我,从不勉为其难地受我照料。
他觉得我爱他如此之深,受我照料就是满足我最愉快的希望。
第二年年末的一个早晨,我正由他口授,写一封信的时候,他走过来朝我低下头说:
“简,你脖子上有一件闪光的饰品吗?”
我挂着一根金项链,于是回答说:“是呀。”
“你还穿了件淡蓝色衣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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