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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瑾清了清喉咙,看向阴丽华,缓缓开口唱吟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他唱的这首词是取自于《诗经》的《桃夭》。
大概的意思就是小姑娘长大了,出嫁成亲,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他唱这首歌时,一直在看着阴丽华,如此一来,他的表演更像是在向阴丽华求婚。
邓奉气得腾的一下站了起来,他突如其来的反应,把他旁边的刘秀都吓了一跳,惊讶地看着他。
邓奉瞪着‘笑容可掬’的王瑾,握了握拳头,最终又一屁股坐了下来。
他没读过几年书,也不会背《诗经》里那些华丽的辞藻,更没有唱歌的好嗓子,就算对王瑾不满,但就唱歌这方面,他还真不如王瑾。
王瑾的一曲《桃夭》,引来水榭里一片掌声,平日里以他唯首是瞻的公子哥们,更是憋足了劲的拍巴掌。
即便是阴丽华,也有礼貌性的鼓了鼓掌。
见状,邓奉更气,他看了一眼身边的刘秀,低声问道:“文叔,你会唱歌吗?”
“啊?”
“到底会不会?”
邓奉急切地追问道。
“还……还好吧。”
“那就是会了!”
邓奉点点头,随即重重地哼了一声,说道:“只不过是唱了一首酸掉牙的词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
这回王瑾没再气,反而还乐了,笑问道:“难道,邓公子也会唱吗?”
邓奉有几把刷子,他心里明镜似的,让邓奉打架可以,可能在场所有人捆到一起也不如他一个,但要说唱歌,他大字都不识几个,会唱
什么?再者说,就他那副破锣嗓子,若唱出歌来,估计都得把人吓死。
邓奉狠狠瞪了他一眼,扬起下巴,说道:“我虽然不会唱歌,不过文叔会唱。”
说着话,他还特意拍了拍身边的刘秀。
在邓奉的潜意识里,无论谁出风头都行,就不能让王瑾出风头。
其实通过邓奉的潜意识也可以看得出来,他是把王瑾视为自己最大的情敌,竞争对手。
听邓奉提到刘秀会唱歌,阴识、阴兴颇感兴趣地看向刘秀,异口同声道:“既然元之推荐文叔,文叔就给我们大家献上一曲吧!”
刘秀眼角的余光瞥向阴丽华,见她也正向自己这边看过来,他心跳一阵加速,说道:“好。
只是,这首歌是我在益州学的,诸位可能都未听过。”
阴识、阴兴两兄弟闻言,越发的感兴趣,笑道:“文叔,你快唱来听听。”
刘秀清了下喉咙,深吸口气,然后铿锵有力地唱吟道:“批铁甲,挎长刀,与子征战,路漫长……”
他一开口,在场众人大多都是面露茫然之色,正如刘秀所说,这首歌他们的确没听过。
不过盖延可是眼睛一亮,这首歌,他再熟悉不过,正是汉军的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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