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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第2页)

比起一见钟情,我更相信日久生情,顾洲满足了我对标准男友的一切想象,温柔,美食家,偶尔幽默,理智;莫小年满足了我对自己的幻想,努力,上进,专业,保持热枕,为了梦想做自己。

他们两个人互相支持,可以说是旗鼓相当。

我一直坚信,最美好的感情应该是旗鼓相当的,顾洲永远相信莫小年的尸检专业性,陪伴她一次次勇敢触碰各类尸体,莫小年永远守护顾洲内心最软弱的区域,努力帮他找到自己。

他们的靠近不是简单的动心,是“我感觉你可以呵护我的软肋”

一般的动心。

好文艺啊,其实我不是个文艺的人,所以很多时候我都用搞笑填满生活,朋友也经常说我特别能“巴巴”

,小嘴皮一张一合就是段子,和韩启一样爱创造金句,所以这里面的每个角色都有我的一点影子。

这本书的完成是为了纪念了我18岁的青春,那个无忧无虑热爱幻想的女孩已经在现实里磨平棱角了,有时候我在想,我有多久没有天马行空过了?每天钻在钱眼儿里思考怎么挣点文案钱。

《队长》是我对自己的救赎,不管年龄多大,二十岁,三十岁,亦或是四十岁,我都会坚持14岁的初衷,去写一些没有目的的故事。

曾经我在青年文摘上看过一句话,“你要学会坐在黑暗里无目的地享受人生清凉。”

文学世界是我的净土,不管写得好与坏,真与假,高与低,都是我成长以来学会的最大财富,小时候买的每一本杂志和文学书籍都是我的垫脚石。

我热爱的作者和编剧,他们让我看到了不同的角色,我喜欢上自己创造的魅力。

我十五岁起的笔名是“北乡狼王”

,北乡,是南北朝鲜卑族的一位公主的名号,她无名无姓,被我占了便宜;狼王则是我中二后的结果,没有寓意。

后来笔名没过审,我把王改成了自己的名字,煜。

如此中二的笔名,我从未想过换掉它,它是我第一步的开始,也是未来时光的继承。

说到这里,我要感谢几个朋友,在我上架的这段时间里,是他们坚持陪伴我完成了这本书。

乐乐,我室友,她给了这本书重新延续的机会,同时三个月如一日为我看广告打赏书币,在我灵感匮乏的时候,她替我考虑情节,她在有意识地在默默支持我。

玖柒,一个忠实读者,小姑娘经常为我打call,为年总和顾洲欢呼,我曾说,即使只有她一个人看,我也会坚持写下去。

蕾蕾,这姑娘很早就开始抱着平板追我的书,有时候看见错别字也要提醒我,案件逻辑不通她也会告诉我,她认真审读过这本书,和我聊情节,是我没有想到的暖心。

还有很多朋友也在陆陆续续支持我,我也不一一列举了,感谢他们在我的创作初期、中期、晚期温暖出现,陪伴我把它写完。

码字很难,我还是一只毛没长齐的雏鸟作家,沿用隐秘而伟大里的一句台词:人要忠于自己年轻时的梦想,不要忘了路开始的初衷。

法医是一种选择,作家也是,我从小梦想太多了,哪怕实现一个,总归是好的。

再次谢谢我的朋友们,帮助我完成了这本书,莫小年和顾洲已经在平行世界幸福了,属于他们的生活已经开始,而我也应该盛装退出了。

再见。

祝各位,一生顺意。

愿我们,细水长流。

————北乡狼煜20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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