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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们,我是多么幸福。
因为从那么小开始,你们就这样地同我患难与共!
后来,我去向老师告发过,可对于身为大人的老师来说,小孩子之间的不团结根本不足为怪。
所以,老师用她们温柔的笑来面对这些对小孩来说不啻是灾难的事情。
后来,八岁的我一看,“政府”
给我解决不了问题,就这样把我给“和谐”
了。
尤其再一想,如果我不推翻这个“万恶的旧社会”
,可怜的小莫帆也将重蹈我的覆辙,忍受那些恶心死人的唾沫。
所以,我决定自救!
在一个清晨,我从厨房偷出了两把菜刀、一把炒勺,早自习铃声一响,我就将两把菜刀劈在了课桌上,因为书包带系得太紧,炒勺怎么抽都抽不出来。
我本打算手晃着炒勺冲他们吼,现在只能指着菜刀冲他们吼。
我说,谁以后再欺负我,我就用菜刀剁了谁!
为了起到更大的震慑效果,我又说,谁再冲我吐唾沫,我就将谁先奸后杀!
为了强调“奸杀”
的威慑力,我还补充了一句新发明的名词:“再奸再杀”
!
可能因为“于远方案”
的发生,“先奸后杀”
、“再奸再杀”
对这帮小孩来说,杀伤力足够大,尽管他们当时不一定知道那具体是什么含义。
后来,我一直背着那两把菜刀去上学,黄小诗和麦乐在我身后晃荡着,像左右护法。
再后来,我的那两把菜刀被老师没收了,她说,小孩子要相互团结友爱,我却硬生生地听成了小孩子“团结有害”
。
虽然没有了菜刀,但是那帮小孩已经初步了解了我从父亲于远方身上继承的“残暴”
本性,都对我退避三舍。
这次“革命”
,成就了我在小学“黑帮一姐”
的地位。
相应地,莫帆也就在我的保护范围内。
唯一的遗憾就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莫帆八岁才上小学一年级。
偶尔,他还是会被欺负。
他跑到我面前,满脸委屈,问我,姐,咱爸是不是杀人犯啊?他在监狱是不是?他没有死对不对?
每次他这么问,我就会毫不留情地抽他的小脑袋,我说,去你三舅姥爷的!
你这么个十岁的大块头,被那些八岁的小混蛋欺负,你还有脸给我哭!
莫帆就耸着肩膀,抽泣得更厉害了。
可能是被我庇护惯了,莫帆的性格一直有些小女生的温婉。
我胡乱地将他扯到身后,说,于莫帆,你记好了,于远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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