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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遇故人(第3页)

被月狼一族奉为贵宾的啸月,没有因突如其来的地位而迷失,牢记法不轻传的教规,对这些重要的信息始终守口如瓶。

“我是妖族没错,但教主收我为徒,我也是通天教的一员。

教主奉行有教无类,也不是随便传法。

一切随缘而定,不要打什么不好的主意。”

“在通天教中,我俩只是小妖。

那四位护法,才是高不可攀的存在。

虽然我不清楚有多高,但我相信,肯定比这天元要高。”

狼族聪敏,啸月更是不傻。

那几位,应该是复苏的强者无疑,苏心月和凤九也是一样。

有些猜测他不能说,比如路遥也可能是复苏之人。

的确,他和旺财是通天教的小妖,只比那只螃蟹大一点。

现在哪怕红鸳,都把他们甩在了后面,因为她得到了两位护法的栽培。

虽然这样,他和旺财并没有其他想法。

是你的,终究是你的。

不是你的,强求反而不美。

对于这些道理,作为通天教里的妖,反而比那些人族看得明白。

再者,教中四位护法,三位都是妖族。

那种恨比天高的妖气,让他们望尘莫及,不敢生出非分之想。

毕竟,他们得到的,已经是一般妖族无法想象的东西。

那是修行的道法,而不是修炼的术法。

看破不说破,他和旺财都不傻。

没有得到想要的,各大妖族失望是有的,却也没有强求。

通天教的弟子到了,那作为一教之主的路遥,终究会有见面的机会。

打磨剑叶的事丢给了妙真,路遥获得了足够的清净。

对于啸月二人的所作所为,他并不过问。

作为通天教的弟子,不能做唯唯诺诺的乖孩子,而是要做纵横驰骋的强者。

而护在臂弯里,始终无法真正强大。

至于厮杀,在修行世界太过平常。

杀人与被杀,全看个人选择,怨不得别人。

再者,本就戴上了人族公敌的帽子,在天元如同过街老鼠,路遥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

他要做的,就是日夜不停地锤炼魂丝。

只专注一件事情,进展可谓快速。

半年时间,魂丝三千已经锤炼到了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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