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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郑刚令,还是屏风后面的李日知,都以为王大碗接着就要说银囊被人偷了,估计可能是在客店里丢的吧,客店里的小偷可能会比较多些。
王大碗接着说道:“只因城里的旅店都贵,草民又收完了账,没必要再在城里多花钱,昨晚便投宿在城外一家名叫慕容老店的通铺店里……”
李日知是不知道什么叫通铺店的,但郑刚令是知道的,通铺店其实俗名就叫做大车店或者赶脚店,因为住店的旅客都是睡在一张大床铺上的,所以才有了这个叫法。
一般来讲,只有最贫穷的百姓,才会选择住这种店,虽然住宿的条件差,但胜在便宜。
郑刚令摇头道:“你身上带着银钱,是不应该住在这种店里的,客人又多,进店离店的时间又都不同,却又睡在一张大铺上,要是有人偷了你的银钱,你都没法确定是谁偷的,甚至你一觉醒来,那偷你银钱的人,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你不知谁偷的,本官都没法儿替你抓贼寻钱啊!”
屏风后面的李日知却摇了摇头,从王大碗进二堂后的表现来看,他是一个很胆小的人,只是外表长得有些吓人罢了,而且他应该很仔细,如果马马虎虎的,德兴记的东家是不会派他出来讨债的。
那么,按这种性格来讲,这个王大碗应该是不会抱着银囊睡觉的,所以就算是有小偷,也不可能从他身上偷走银囊。
李日知忽然想起,自己以前跟着父亲出外行医时,住店时父亲常常把重要的物品交给客店掌柜的,让掌柜的代为保管,只是不知通铺店是不是也这样?
按着王大碗的性格来推算,通铺店应该是可以为客人保管东西的,而王大碗也一定是这么做了,只是不知在做的过程中,不知出了什么纰漏!
李日知想了这么多,可郑刚令却没有,他很擅长读书,但擅长读书,却不见得也擅长断案。
所以郑刚令还在按着自己的思维往下问:“你记得当时睡在你旁边人的模样吗?本官可以叫画师来,画出那人的影像,悬赏捉拿,不过,那赏钱,却是需要你来出的。”
王大碗却摇头道:“草民的银囊却不是被小偷偷走的!
草民进店时,把银囊交给了店里的掌柜,请他代为保管,并且立下了字据,只因当时在场的人太多,草民怕别人知道银囊里全是银子,钱财不能露白,得小心些才是,所以故意说成是钱囊,字据上也是这么写的!”
话说到这里,无论是李日知还是郑刚令,便都明白这案子的关键之处,就在于那张字据上!
虽然李日知年纪小,可也知道银囊和钱囊的区别,这时候一贯钱大概能换一两银子,尽管不同地区或是不同时期有所浮动,但大体上是这种兑换价格。
一个银囊里装银子能装四十几两,换成铜钱就是四十几贯,但如果说成是钱囊,里面放的是铜钱的话,顶多也就放两贯铜钱罢了,这中间的差别可大了!
如果那通铺店的掌柜吞下了四十几两白银,那他可赚大发了,用这些银子再开一家通铺店都足够了。
王大碗把后面的事情都说了出来,其实整件事情有也就非常简单明白了,和李日知想的一样。
基本情况就是王大碗早上醒了之后,便去找掌柜的要银囊,当他把字据递过去之后,掌柜的便给了他一只钱囊,囊是没有换的,可王大碗打开一看,里面的银子却被换成了铜钱!
王大碗当然不干了,他和掌柜的理论,说自己的是银囊,不是钱囊。
可是,掌柜的指着字据上的“钱囊”
二字,告诉他存的是钱囊,还的还是钱囊,这没有错。
而且钱囊鼓鼓的,明显里面满满的装满了铜钱,再也塞不进去了,这说明他完全没有动过里面的钱,是诚实之人,可王大碗却把钱囊说成是银囊,这是要敲诈啊,王大碗这个客人实在是太不地道了。
两人当场就吵了起来,不但惊动了别的客人,就连掌柜的妻子都惊动了,他妻子跑出来帮着吵,夫妻二人合力吵架,王大碗完全不是对手。
吵了半天,王大碗见自己落了下风,便开始找昨天在场的客人,当时他在存银囊时,周围可是有不少人呢!
幸运得很,昨天在场的客人,被他找到了六七个,不幸运的是,这六七个客人竟然全都说当时王大碗存的是钱囊,而不是银囊!
掌柜的得意之极,现在有客人作证,有字据为凭,这是人证物证俱全啊,他完全占了上风,而他的妻子得理不让人,其实就算没理,她也一样不让人,竟然扑上前去,对着王大碗吐了一口唾沫,正好吐到王大碗的脸上!
王大碗愤怒之极,拉住了掌柜的,就要扭送他见官评理,可巧的很,当时在店里面,正好有一个当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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