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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官贵人女眷的鞋主要讲究轻柔,美观,因此鞋底多为软缎,这样的鞋看着还好,却不适合走路。
上辈子被流放,女眷们没多久就烂了鞋底,押送的官差不管犯人死活,她们只好生生光着脚走了一个多月路,夏日虽然不冷,但路程却极为坎坷,脚底磨的全都是茧子和血泡。
一直到路上见到尸体,大家把死人的鞋子扒下来穿到自己脚上,才算是得到解放。
这一世,赵予书不想再受一次那样的罪了。
检查完衣服和鞋,确认都是按照她的要求做的,没有任何毛病,她拿出一两银子。
“不用找了。”
掌柜的笑得乐不可支,又坚持给她送了个小木头簪子:
“一点薄礼,请公子收下吧,以后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再来找我。”
这簪子看着平平无奇,却是也有巧思,能从中间拆开为两半,拆开以后,其中有一条细细的缝隙。
储物虽然不行,但要是放一些铁丝,钢针什么的,就足够用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杀人暗器啊!
赵予书一眼就判断出来了这东西的真正用途,禁不住多看了掌柜的两眼。
接着便发现在店铺不起眼的角落,有个小小的火焰图案。
她竟然阴差阳错,进了晋王的产业!
赵予书心中一惊,前世她得到晋王信任可以往返京城时已经是很多年之后了,那时他的产业已固定成了各大青楼和赌坊,并不涉及其他营业范围,这也是她没在第一时间察觉铺子不对的原因。
对于晋王,上辈子他杀了她,但她的命本来也是他救回去的,学的一身本事也是他给的。
她从他那里拿了无数的好处,更开拓了许多在内宅毕生都无法开拓的眼界。
他对她如同君对臣,不能算不尽心,反倒是她这个臣子,对自己的君主有了不该有的心思,更是妄图离开他自立门户。
他拿走她的命,也不过是一个君主正常的处置叛徒,所以她并不恨他,甚至理解他的做法。
但理解归理解,这一世赵予书也绝不愿再与他产生任何牵扯。
明知道这时候的晋王应该在边北,不可能会在京城,可她还是在辨认出那标记的当下乱了心神,再顾不得跟掌柜的寒暄,拿了东西后转身就走。
赵予书匆匆出门,速度竟比刚刚被乞丐盯上时还要迅速。
连翻了好几道墙,才觉得那种心脏紧绷的感觉稍微好了些。
此时天色已近黄昏,街道上商贩络绎不绝,陆续的叫卖声中,一个卖烧鸡的成功让赵予书停下了脚步。
在她对生母为数不多的记忆里,柳小娘似乎很爱吃烧鸡,赵予书在烧鸡摊子前站定。
“给我来两只烧鸡。”
“好嘞。”
小贩挑出两只油亮亮的烧鸡给她包上,动作干净利落,赵予书掏口袋付钱。
不远处,一辆黑黢黢的马车停下,车中,晋王侧着身子,银色面具遮住半张脸,冷眸微眯,动了动鼻子。
“这是,烧鸡的味道?”
充当临时车夫的凌峰答:“是,王爷,街边有人在卖烧鸡。”
晋王长指揉了揉太阳穴,想起昨夜的梦境,那女子一改狐媚作风,与他两人被困在山洞。
他受了重伤,她却神采奕奕,不仅活蹦乱跳,还跑出去打了只野鸡回来烤。
她像是没做过饭,折腾了半天,野鸡熟了,她头发也烧掉一半。
女子却全然不在乎,笑眯眯拆下油润的鸡腿来,却是先捧到他面前给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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