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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三里屯?”
我看着面前的写字楼和购物中心,一脸懵逼。
那会儿三里屯还没靠优衣库火了一把,我对那一块的印象也就停留在大一刚来北京时,被班里几个白富美带来见世面。
我当时就想,这可真北京啊,满大街的金发碧眼,随手上千上万的消费,橱窗里五六位数跟我绝缘的包包和鞋。
后来我去尊煌做了一阵,就发现钱这种东西,其实只有你没钱时才把它当钱。
真的,我在尊煌见过扔钱的,撕钱的,烧钱的,当然更多的却还是像我们这种赚钱的。
说远了,看见何孟言停在三里屯,我就料定他是想找个酒吧喝酒了。
何孟言看上去却并不急,他先瞅了眼我肚子,然后问:“饿么?”
填饱肚子才好喝嘛,我当即理解他的险恶用心,头飞速摇起来:“我不能喝。”
“喝啥?”
我愣了一下:“啊?”
看着我满脸无辜,何孟言难得笑着摸了摸我头:“走,跟我走。”
说着他一把拉住我的手,将我半个人揽进怀中。
有那么至少一刹吧,我差点以为我们是男女朋友,那种真正的男女朋友。
就是可以一起逛街,一起发疯,一起打闹,一起看看烟花望望星星的那种。
可是我又偏偏太清醒,仍旧明明白白地感知着,我和何孟言明明紧挨在一起,却天差地别的距离。
我“刷”
的一下就把手抽出来了。
何孟言明显有些没反应过来:“怎么了?”
“你手凉,我冷。”
我做着强行的辩白。
何孟言把手凑到嘴边,呼了两口热气,又不断摩挲着。
用手背试了下温度后,他又一把拉住我手:“这下可以了么?”
我看了看手,又看了看他,一时间竟然有些语塞。
更见鬼的是,没有想象中的饭局,没有意乱情迷的酒精,何孟言带我穿过两条马路,停在了工体前面。
“干嘛?”
面前的人山人海让我更加无所适从,我怔怔地问,“为什么来这?”
“带你听演唱会。”
这应该是我第一次听演唱会吧,这种东西对于以前的我来说,算是太高端的精神消费了。
一张最便宜的两三百的票,都是我大半个月的饭钱。
倒是大二有一回为了赚零用钱,做过有偿的演唱会服务人员。
我记得是个港台男明星,具体是谁也记不清了,不算太出名的那种。
大学那年,为了钱,我出卖了自己的肉体,换来无尽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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