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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倩有一个闺蜜。
这个闺蜜,是王倩从小玩到大的,她们在初中相识,高中在同一所学校,大学也在同一所学校。
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双方都不会做出隐瞒,无论谁被欺负了,另一个都会挺身而出保护被欺负的。
当王倩和家里吵架时,闺蜜会偷偷带她住在自己的卧室;当王倩丢了钱时,闺蜜会想尽一切办法帮她补上这个钱;当王倩睡过了头没去上课时,闺蜜也会帮她喊到。
这是一段令任何人都会称羡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友情甚至已经堪比亲情。
无论有多少人挑拨离间,破坏这段感情,最终都会无功而返。
但正是这一段莫逆之交,却在她们大四的时光里,出现了裂痕。
家人般的感情,在不得不面对选择时,也会出现残酷与自私的一面。
王倩和闺蜜同时爱上了一个男孩。
那是她们一起手挽手在校园里散步的时候,闺蜜忽然挪开了手,拿出了手机。
王倩好奇的望着闺蜜,却见到她手机里拍到了一个抱着吉他,坐在花池边唱歌的男孩。
“手牵手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看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连成线.....”
男孩的歌声婉转动听,充满着磁性,王倩一边听着他唱的歌,一边望着屏幕里那个阳光帅气的男孩,迷了眼。
闺蜜关掉了手机屏,唰的收了起来,傲娇的扬起头,“哼,我的小哥哥,不给你看!”
“你喜欢他?”
王倩傻傻问道。
闺蜜娇羞的点点头,拉着王倩快速离开了花池旁。
王倩什么也没说,但是心里却忽然变得五味陈杂,她因为那个男孩干净秀气的脸庞倍感甜蜜,也因为闺蜜喜欢他而倍感酸涩。
为什么,闺蜜喜欢他,自己会这么难过呢?
多少个夜里,王倩翻来覆去,她来来回回想着这个问题,脑海里不断浮现着男孩的歌声与帅气的脸颊,其实,她已经知道答案了。
王倩不知道,她的闺蜜也不知道,那一天,那个男孩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为什么会抱着吉他唱了一首周杰伦的《星晴》。
男孩也姓王,名叫王启仁。
他的家境殷实,等到毕业,就会带着父亲给他的三百万元去创业,但他很低调,在学校里除了学习,就是搞搞自己的兴趣爱好,也从不拈花惹草。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一个性冷淡,再接近他点的人,则会觉得他出身太好,所以要求高,看不上周围的女孩子。
直到有一天,王启仁的朋友们发现,这从来不开口唱歌的人,竟开始没日没夜的学起了吉他,并天天哼唱着《星晴》,大家伙儿心知肚明,一个爱咋呼的室友问他,“你是不是恋爱了?”
王启仁摇摇头。
“那你就是有喜欢的姑娘喽?”
王启仁点点头,脸上的红晕蔓延到了耳朵根子,所有人都哄笑起来,“都大四的大老爷们儿了,羞个屁啊羞!”
“怎么着?那妹子喜欢这首歌?你从哪打听来的?”
室友继续笑着问道。
王启仁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她的耳机里总是在放这首。”
说完,王启仁的脸上露出一个满是青春的微笑,嘴角旁的酒窝不深不浅,却似乎可以散发出一股子甜甜的味道。
那天的阳光像极了王启仁坐在花池边给王倩弹唱的时候,仿佛洒上了一层蜂蜜味的金粉,柔软而又美好的雀跃在王启仁弹出的每个和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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