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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Chapter seven 2(第1页)

麦乐轻轻冷哼了一声,说,她要是能用斯文来形容,那母猪就能用貌美如花来形容了。

我看着他们俩,心想,本来作为一个电灯泡我已经很不容易了,现在又被你们俩挤兑,我还不如趁早撤了算完!

我走的时候,麦乐也追了出来,她说,莫春,你怎么不玩了啊?

我说,玩个屁,我快被你们俩一个红脸一个黑脸给挤兑死了!

你一边去,跟张志创待到一起去!

麦乐说,他回警局了,有事情。

我说,噢,那我应该感到很荣幸,升格做他的替补哈。

其实,我一直很想问问麦乐,很久之前的那个晚上,她和张志创是怎么度过的。

但是又觉得直接问的话,显得我太色情了,为了维持我的玉女形象,我只能舍弃了这个纠结得我的心脏都快发毛的问题。

麦乐说,既然纪戎歌今天晚上不能陪你的话,我们喊黄小诗一起去畅乐园玩吧,我们俩出资给你庆祝生日。

我看了看麦乐,心想,畅乐园?呿,你这点小算计我还不知道?你选择了畅乐园,又选择了黄小诗,无非是希望那个骆驼脸邱总看在黄小诗的面子上,将咱们的玩乐费给省掉。

还出资呢?说得好听!

想起邱总,我突然想到,或者我应该让白楚去联系他一下,让黄小诗给搭一下桥,说不定那个半途而废的画展还有转机,毕竟邱总每次跟我说话的时候,还是风雅满满的样子,唯恐别人不知道他有一张花银子买回来的本科文凭。

想到黄小诗,我有些脸红,原来,我自己在心底已经将自己的朋友看低了,已经默认了那些传闻——黄小诗是邱总的小蜜。

想到这里,我的心翻江倒海的难受。

曾经的美好记忆,关于我的,关于麦乐的,关于黄小诗的,关于我们三个的,都仿佛水晶一样。

而这水晶,终于有一天,碎裂了。

虽然,我那么那么地不愿意承认。

但,这毕竟是事实。

我们三个,再也回不到那个天真无邪的时代了。

一起奔跑,一起笑。

一起长发飞扬。

39那一天,在大街上,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任人观赏的猴子。

有没有人告诉你,“生日”

就是“生无宁日”

的意思?

反正没有人告诉过我,要是知道“生日”

是这个意思,打死我也不会和麦乐像两只荷兰鼠一样在街上溜达。

如果我不在街上溜达的话,我应该就不会遇见胡为乐这个小王八蛋了!

胡为乐是从一个挖土机上蹦到我眼前的。

当时,麦乐还指着远远的挖土机对我说,你看,怎么城市的街道上有这种东西啊?绝对会被告扰民的!

当时也有很多的市民在对着这个挖土机指指点点。

我本来是想上去看热闹的,但是一走近,胡为乐就抱着一把断弦的吉他从挖土机的大铲刀上蹦了下来。

结果,因为蹦的方位有些偏差,他差点摔死。

虽然他没有摔死,但是却把不明状况的我给吓了个半死。

胡为乐从地上爬起来,抱着吉他就在我身边大跳大唱:TellMoChunIloveher,tellMoChunIneedher!

他一边唱一边蹦跳着围着我转圈,清亮的眼睛一直看着我,最后,扑通一下——跪在我面前,说,莫春,我爱你!

生日快乐!

我傻瓜一样看着胡为乐自娱自乐,身边的麦乐看了看挖土机上红艳艳的大横幅,上面写着我的大名: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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