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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兴言就一个女儿,自她嫁到外县之后,老头儿也懒得回自家宅子,平日里就住在店里。
晚间喝上两杯酒,看上两页书,枕着满床小黄文做黄粱一梦,日子倒也过得快活。
今夜也不例外,吃过晚,早早地洗了脚就上了床,就着油灯读书。
后面的作坊里,侄儿俞士元正领着匠人在刻一本新书,有人在说话,有人在摆弄机器,有些吵,叫他不觉心浮气躁。
看两页,怎么也入不了巷,又想起高文的稿子和侄子兴奋的表情,俞老板心中一动:或许是老夫太武断了,心中先自对高文存了偏见。
士元说得对,生意归生意,不能置气,或许这本什么《西游记》是我看走眼了。
于是,俞兴言就从枕边抽出那份稿子又读了起来。
说来也怪,这次读《西游记》第一章,竟很顺利地读了下去,也很顺利地沉浸到书中那猴儿的世界里,全然不像先前读的那本书,怎么也进入不了。
这次是他第三次读这稿,读得很细,大约小半个时辰才看完。
合上稿子,俞老板还是不觉得这故事有什么出奇之处。
客观说来,那姓高的小子文笔非常不错,无论是开头的诗词、引言都甚是华美。
当然,一本小说书儿,光是辞藻华丽还是不够的。
关键是故事,说故事可是一种天赋,你得让读者没有阅读障碍,就那么简单直接地被你引着走。
从这一点来说,高文做得不错。
可光是这点还是不够的,就高文的书来看,和世间的小说又有不同。
那就是:写得很细。
如此,故事的节奏拖得有些慢。
都七八千字了,就写了石猴出世,发现水帘洞,然后拜入师门三件事。
换成其他话本书儿,主角早就和女主后花园私订终身,说不好生米都煮成熟饭,然后被丈母娘发现,将小姐幽闭于绣房之中。
而且,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书读者爱看吗,如果刻印成书,是不是太冒险了?
本店本小利薄,没有十成把握的事还是不做为好。
考虑了半天,瞌睡虫儿上来,丢下草稿,吹了油灯,俞兴言就陷入了黑甜乡。
却不想这一觉睡得很不塌实,那猴儿突然出现在俞兴言梦中,上蹿下跳。
一会儿在花果山,一会儿在大海之上,一会儿在斜月三星洞,一刻也不得安宁。
梦中,那些场景不段变幻,走马灯般耀得人眼睛都花了。
……
美猴王一见,倒身下拜,磕头不计其数,口中只道:“师父,师父!
我弟子志心朝礼,志心朝礼!”
祖师道:“你是那方人氏?且说个乡贯姓名明白,再拜。”
猴王道:“弟子乃是大明陕西西安府韩城人氏,以贩卖书籍为生。”
祖师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
俞兴言,科举才是正途,你回去吧!”
说着将袖子一展,拘了,跳上云头,往下一扔。
……
“啊!”
俞兴言大叫一声,猛地从床上坐起来。
只感浑身冷汗如浆而出,一颗心蓬蓬跳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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