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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会说话,唯一的交流办法就是手语。
弗米亚自然能看懂手语,他用力嚼着兔肉,脸色越来越阴沉,等他啃到兔头的时候,怒火终于控制不住地爆发了,‘咔擦’一口,兔子头骨被咬个对穿!
“这么多人,竟然抓不住一个愚蠢的战士?!
不仅折损了这么多骷髅守卫,还耽误了捕捉猎物的正事。
真是废物蠢材活该下地狱的蠢驴!”
弗米亚的咆哮犹如雷霆,整座尖塔都被震得瑟瑟发抖。
残存的理智告诉他,单纯发泄怒火并不能喂饱肚子,他必须冷静下来。
他急速喘息几下,稍稍平息了怒火,沉默了大约半分钟,他突然冲门外大吼:“格罗德!
格罗德!”
“主人,我来了。”
格罗德快步跑进来。
“去!
去圈栏抓个虫子回来,我今天要吃虫子!”
如果有选择,他并不想吃虫子。
当然不是说虫子不好吃,而是虫子有更好的用处,光用来填补肚皮,实在是太浪费了。
“是,主人。”
格罗德知道主人的心情很不妙,他动作罕见的麻利。
他狂奔而去,又狂奔而回,1分钟没到,‘虫子’被带回来了,‘虫子’的身材很丰满,胸前还挂着两个饱满的脂肪袋,想必吃起来非常可口。
奇特的是,这只‘虫子’并不如其他虫子那般惊慌失措,她站的笔直,一双墨绿色的眼睛冷峻地盯着弗米亚,神态凛然,似乎还带着一丝威严。
弗米亚感到有些奇怪,上下打量了下‘虫子’,很年轻,二十岁出头的样子,棕发碧眼,皮肤紧致光滑,身材高挑,丰满却绝不臃肿,虽然身上、脸上都沾满了污秽,但依旧能看出来,它有着相当不俗的姿容。
身上穿的衣服虽有多处破损,但料子却是上好的月光绸。
“这什么情况?格罗德,我不是吩咐过你,胖的留着,先用瘦虫子吗?”
格罗德大手挠了挠脑袋,声音含糊:“主人,虫子说要见你,格罗德就带它来见你。”
弗米亚怔了下:“要见我?啧竟有主动送死的,真是稀奇。”
这时,‘虫子’忽然走前一步,抬手屈膝,对弗米亚行礼:“法师,请问,需要多少金克朗,才能赎回我的自由呢?”
如此狼狈的情况下,依旧不失礼仪,且开口就直指核心,提出以钱赎命的办法,这是贵族世家才有的家教。
一般来说,弗米亚并不会去招惹贵族,因为他们往往掌控着巨大的资源和力量,会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
现在,弗米亚依旧是这个想法,哪怕这只虫子浑身散发出食物的甜美香气,哪怕肚中的饥饿之火在疯狂地吞噬他不多的理智。
弗米亚拿起桌上另一只烤兔,快速地啃上几大口,稍稍压制食欲,这才轻咳一声,端正坐姿:“金克朗?有意思。
不过,相比于金克朗,我更想知道你姓什么。”
要真是贵族,他不会惹麻烦,但他也绝不喜欢被人诓骗。
‘虫子’挺了挺胸膛,身姿显得更加丰挺:“夏尔。”
弗米亚微微一愣,就连肚中疯狂燃烧的饥饿火焰似乎都熄灭了一瞬:“夏尔?格伦麦的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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